本帖最后由 红红的太阳 于 2016-5-21 00:08 编辑
过往情谊浮现眼前,美好过往历历在目。去年我们一家去贵州参加孙子考上大学的盛宴,当我一到大儿子楼下,装行李的拉竿箱就被隔壁民房的刘某“强行”拉走。当年我在贵州上班时居住单位宿舍,他家和我是邻居。如今又和我大儿子是邻居,缘份啊。女儿一家和小儿子一家都住当地最好的宾馆,当然当妈的也该享受,但是我又被她家热情而动心,决定住她家。连我女儿也看不懂,我领情了。
我这一住,整整22天。孙子要开学了,要回上海,才依依难舍浑泪告别。在她家我每天过着饭来张口的“太上皇”生活。我脚有骨刺,每晚必须要用烫水浸泡,等二天才能走路不痛,她不嫌弃,亲自烧水帮助。
大前年他们夫妻来上海看病,住在我家一个星期。我尽力陪他们,尽了地主之易,他们是用实际行动报恩,我真弄得勿好意思。这就是真情换真情!请分享我们几十年的邻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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