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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游游

情人判下重婚罪 千万遗产如何分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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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童周萍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1-8-17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11-8-17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云屏仙翁 发表于 2011-8-17 08:40
法不容情.

谢谢云兄临帖支持,晚上问好!

点评

我只是应该做的本分工作  发表于 2011-8-17 21:48
 楼主| 发表于 2011-8-17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寒秋 发表于 2011-8-17 08:55
拜读佳作

谢谢寒秋兄,晚上问好!
 楼主| 发表于 2011-8-17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心健康活到老 发表于 2011-8-17 08:59
世上这类好事多如牛毛!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现在每一个落马的官员和犯罪的款爷不都有一连串情妇绯闻? ...

开心老兄明镜高閑,是一个老百姓拥护的好法官啊!
 楼主| 发表于 2011-8-17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抚琴水上 发表于 2011-8-17 10:56
千万遗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遗产中拿出一半(属于余洋的)来继承,另一半是妻子张翠云的,不能进行继 ...

我也是这样认为的。姐姐问好啦!
 楼主| 发表于 2011-8-17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飞马 发表于 2011-8-17 11:04
这是一个不负责任的男人!

这个不负责任的男人就应该遭到报应!
 楼主| 发表于 2011-8-17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子敬 发表于 2011-8-17 11:29
社会情况复杂,婚姻重新修打了,应按《新婚姻法》处理。

判决对道德有指向作用!
 楼主| 发表于 2011-8-17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醉三影 发表于 2011-8-17 11:37
游游早上好!谢谢谅解,惦记着您的文章,现已仔细看了一篇,网友的评论 ...

我也完全赞同秋美眉的分析观点,令人信服。三影也是大大的好法官啊哈!
 楼主| 发表于 2011-8-17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顾友其 发表于 2011-8-17 12:01
完全赞同秋之魅的观点,因为犯重婚罪属于有过错方,根据婚姻法规定,在分割财产时应照顾无过错方,因此张翠 ...

老乡也赞同秋美眉的观点啊,同感同感!
 楼主| 发表于 2011-8-17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劳生 发表于 2011-8-17 13:00
按照新的婚姻法,王凤香如果没有和余洋办理结婚登记,则两人不算重婚。

王凤香和余洋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他们以夫妻名义同居又生育一子女,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讲,是事实婚姻,已构成重婚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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