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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林五 发表于 2018-5-25 14:27 谢谢老友惠贴支持!下午好!
不老松 发表于 2018-5-25 22:25 谢谢分享
春归来 发表于 2018-5-25 20:25 言之有理。
沪上人 发表于 2018-5-25 22:48 欣赏朋友佳作!
空余堂主 发表于 2018-5-26 06:15 谢谢分享。
沧浪水 发表于 2018-5-26 20:52 如果有人主张“公交车上的话语权”,“公交车上(到站报站名)的知情权”,他们与“公交车上的安静权”如何 ...
遨翔天地间 发表于 2018-6-6 20:30 公共场所不能大声喧哗,这是社会公德和修养的体现!在西方公共场所几乎听不到大声喧哗,更不要说在餐厅和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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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6 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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