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书香 于 2012-6-1 22:16 编辑 <br /><br /> 我和女儿
听过很多“既当爸爸,又当妈”的故事,多半透着心酸——不是孩子妈妈过世了,就是妈妈抛弃了他们。我给自己的女儿,也是“即当爸爸,又当妈”,可与他们大相径庭——女儿妈妈安在——她不愿抚育孩子(见我的博客《婚变之三:我女儿的妈妈》可知缘由)。 女儿的妈妈不愿生、不愿喂、不愿带孩子,实属世上罕见。可在我家是活生生的现实。 结婚晚,把孩子耽误了。40 岁才有这么个宝贝女儿,让我欣慰。她妈妈当时不愿生她,采用剖腹让她见了天日,来到人间。她妈妈楞把奶蹩回去,也不愿给女儿喂奶,出生后是奶奶用奶粉喂奍的。 刚出了滿月,女儿妈说婆婆要害她,理由是婆婆给她做的鸡蛋面中有一根头发。于是抱着女儿离开大连,到了我部队。两天后把女儿往我这儿一甩,回单位了(我部队在唐山迁西县,女儿妈妈在河北涉县)。我这个40岁的军人上着班(当时是部队中专班的教员),就开始给女儿既当爸爸,又当妈。 文革期间物资匮乏,买不到鲜奶。直到断奶,女儿一直吃的就是冲奶粉。睡前我把奶粉冲好,夜里女儿饿了,大冬天我衣服也不披,给女儿喂温在灶台上冲奶粉。把尿、换尿布。第二天清晨,军营里就出现“万国旗”——凉洗干净的尿布(那年代可没有“尿不湿”,尿布都是旧衣服、旧褥单扯的,花花绿绿、五颜六色。挂在铁丝上,风一吹真象万国旗)。一夜起多少次,当过妈、带过孩子的女人都知道。有一次,一早我就洗了27块尿布。对女儿的屎,隨屙隨收拾,吃饭时照样,没嫌脏过。有抚养孩子,一把屎、一把尿的经历,才能体验到:不养儿不知父母恩啊。 我上课去,把女儿由周老师老伴给看着(周老师是个快到退休年龄的老人,老伴常年在部队与他一起厮守)。好在女儿不闹。 说起女儿不闹,真让我省了不少心。她不爱哭,有时刚要哭,我给她唱邓丽君的《泥娃娃》。只要“泥娃娃,泥娃娃,一个泥娃娃,也有那眉毛,也有那眼睛,眼睛不会眨……”歌声一起马上把哭蹩回去。我做饭、洗衣服时就把她放到窗前的箱子上,用布带绑在窗栏上,看着我干活。顶多在箱子上放一个“玩具”让她自己玩。什么玩具?空墨水瓶、旧笔杆、尺子、橡皮。我在床边墙上拉了一根铁丝,上面挂的是《看图识字》的字片,不担心她看不懂、反正花花绿绿 ,女儿也想够两下。 有时我看她把“玩具”,碰掉地上了,给她捡起,她又扔下,反复几次知她是故意的。我没不耐烦,心里还美滋滋的——女儿有下意思的行为了,是跟我玩呢。要知她才几个月大呀!队部开会,我抱着女儿参加,大家习已为常。我的学生,尤其是女生,很喜爱我女儿,常来逗她。大人向她挤挤眼,我女儿竟然也向大人挤挤眼,把大家都乐了,称赞地说:简直是个小人精。 可女儿就是不说话,说话比一般孩子晚七、八个月。一开始还怕她是小哑吧呢。可一想又不能,她能听懂大人的话呀!同志们挺会奉承:孩子的话金贵,开口晚,长大有福。我真巴不得。 我是电影迷,不管片子看了多少遍,不管天多么冷,部队只要放电影,我都要看。电影全是露天放,大冬天坚持把电影看完也是够“坚强”的。又要看电影,又要照看女儿,为了两不耽误,就把女儿用被一裹抱着去看。有两次把女儿冻病了,只好告诉我妈。奶奶疼孙女,到部队把女儿抱回大连,这是我短短的清闲日子。可时间不会太久:女儿她妈听到后,很快赶到大连,不两天就抱着女儿来部队,然后甩给我走人。所以女儿从小就是和我相依为命。
我怕女儿光喝奶粉,营养不良,很早就试着喂她些成人食物。我吃甚么,都 在嘴里嚼烂,然后口对口喂给她。女儿还是很配合,喂者不拒。有一次我喂她十个饺子,心里真高兴;没过十公钟全吐了。我才知自己操之过急,好心办坏事。 给女儿起名字,找到不少“美的、雅的”,不知选哪个了,可她妈说:“我生孩子太难,就叫难难。”我说:“那多难听,用谐音‘楠’吧。”她妈好个不愿意,最后才点头认可。孙楠就是女儿大名。 楠楠很快夜里不尿尿了,能挺到早晨,这能让我能多睡些,少些辛苦。我不知别的孩子多大不起夜,反正认为楠楠很体贴老爸。 孩子好带一点了,她妈来要把楠楠抱走:说是她们工友想看看楠楠。两个月后,她妈来信让我去把楠楠接回,她工作太累,再带孩子招架不住,不来送是自己抱不动(不是楠楠体重长得快,是她体重长得快)。 两个多月我再见到楠楠都不认识了。我到了妻子单位,一进屋看见妻子正在吃饭,一辆婴儿车里站着一个又黑又瘦的秃头孩子。这就是楠楠,我可怜的女儿。她妈本来就懒、脏(另见《婚变之三——我女儿的妈妈》),不给孩子洗,一副脏样。因怕楠楠传上虱子,干脆推个光头;怕楠楠拉屎拉尿麻烦,就少给吃食、喂水,干饿着孩子。星期日休息不上班,楠楠妈不到中午开饭不起床,往床上撒一把饼干,楠楠饿了自己抓着吃,也没有水。这是甚么妈妈?! 晚上,妻子自己先睡了,我看到楠楠也不闹、也不找,自己玩。满床爬,爬到哪,睏了,一栽歪就睡了,或趴或卧,从没上过枕头。这可是天天如此呀,我看着心疼。可到好,从小就培养了楠楠自力性。 楠楠不吃别人给的东西,我去了,看她对我也不亲、也不找,好象我是陌生人。但我给她食物,她还吃。 一天到另一个村子去看露天电影,天很热,楠楠喝得直闹,她妈全然不理会。前面说了,我是电影迷,可我看不过孩子遭罪,抱起楠楠往回赶。回到家楠楠喝足水,又把我这老爸当成最亲的人了。 有一件小事我一直讲给别人听,那是我去买粮。妻子工地在农村,平时她吃食堂,我去了,自己做饭。买商品粮要到另一个大庄子。我就推着婴儿车带楠楠一起去。路上,立在车上的油瓶子被晃倒了,坐在车里的楠楠竟然把瓶子扶起来,太神了!人们常用“油瓶子倒了都不扶”来形容懒人、不管家事的人。一个才一岁多的孩子怎么会明白油瓶子应该是立着的?长大一定是我的好帮手。 晚上,我们全家出去走走,我用一根长带兜在楠楠腋下,看她不能走路。楠楠竟急切地蹒跚向前迈步。不一会,到了一个大院的门前,楠楠就扶着栅栏门的铁棍,自己向前挪步。第一次下地学走成绩就显著。再说,楠楠从学走路,摔倒了从没哭过、没让大人扶过,自己爬起来再走。真是好样的。 我归队时,楠楠走路练成了,要由她妈带,天知道何时才有走路这一天。到了北京我一个一身军装的大汉,背着大旅行袋(那时人不聪明:还没有下面装轮子、落地的旅行包),满头大汗地抱个还不会说话的孩子,在前门大街上招摇过市,可算是一景呀,多少人投来好奇的一瞥。楠楠看到这么热闹的场面,非要自己下地自己走不可。我已累得够受的,就把楠楠放下来。她可不懂交通法规,撒欢往前跑(注意:开跑了),差点让自行车撞到。一个妇女心疼地批评我:“怎么带的孩子?这地方能撒手不管吗!”
我特别爱好锻练,每天晚饭后都到操场运动:打排球、乒乓球、跳马、单双杠……有的战士,称我“教练”(部队规矩大,见首长,认识的要称其职,如:某副团长等。注意是副职的不能落掉“副”字,以免被正职听到不舒服;不认识的,只要是干部,通称“首长”;对不知底细的战士,尊称“老兵”。对我这个不熟悉的、又天天见的“首长”称“教练”也算是尊称吧)。楠楠会走了我就撒手不管,自己干自己的,楠楠就满操场,在人空中跑来跑去。被人撞倒了也不要紧,不哭,爬起来接着玩,很省心。 因为楠楠她妈有“分居病”,且曾在部队闹乱子,想让她随军,全家团居成了泡影(见《婚变之三——女儿的妈妈》一文)。我闹着要转业。就这样,直到我转业回大连,才结束部队父女相依为命的两人世界。 回到大连,还没有自己的家,第一个“窝”是工厂楼下的旅社。我和妻子要上班,就把不足3岁的楠楠送到幼儿园,是长托,一周接回两次。第一次离开家长身边,不哭不闹。去接楠楠回家时,小朋友们都向我打招呼:爷爷好! 一天,楼外卖雪糕的老奶奶到旅社来找,并把几角钱交给我,看到楠楠手中拿着雪糕,也不明白怎么回事。原来楠楠从我挂在床头柱上的衣兜里,掏出5角钱,自己去买雪糕吃。好心老奶奶心想,怎么让这么小的孩子自己买东西,就把楠楠送回来。噢,小家伙懂得使用钱了。鬼精灵!不过还是告诉她:不许自己拿钱花。以后这样的事再也没发生过。 军转办给我分了房子,倒让楠楠和我分开了——我家距工厂太远,每天乘、转车要多花两个小时,若遇上压车,时间多拖延一个小时也难说。这样就把楠楠安顿到奶奶家,象住长托一样,每到周六下午,我把楠楠接回家,周日下午再送回奶奶家。由于我和她妈分住两个屋(我俩都是单身惯了),楠楠总是:“我和爸爸一起住,妈妈身上臭(夸大其词)。”可见楠楠跟妈妈感情要浅些。 我妹妹是小学教师,学校还办了个学前班,女老师跟我妹很要好。两人一商议,楠楠就入了学前班。她可是“特殊学员”,学识字不学,老师不管;上厕所解裤子、擦屎要管。别人上课,楠楠也不闹,老师也喜欢她。老师讲故事,楠楠记得牢。我接她送她时,她趴在我背上就主动给我讲,几百字的故事,她象背课文一样一字不漏,原原本本地讲下来,着实主我惊讶过。 有一次三岁多的楠楠竟开始讲:“我讲个故事,从前那,有一个人,叫孙守智,他总和妈妈吵架……你们要是再吵,我就不回去了,总在奶奶家住。”太感动我了,大人家的事,她也看得分明 。 楠楠妈和我闹离婚,她也要孩子,我坚决不从——孩子在她手里就废了!法庭作出正确判决:楠楠由我抚养。一个女孩判给父亲,是很少见的。分离后,楠楠从没主动要找妈妈。我没要她妈一分钱抚养费,把楠楠抚养成人了(这是后话)。 同志们都说:楠楠继承了我的头脑、她妈妈的相貌。楠楠小时候的确聪明:上小学时,就跟我学会了难度较大的魔方6面复原、五种格局的“华容道”标准步移出、九连环上、下、魔棍拼图形…… 直到我再婚,有了自己的新家,才把楠楠接回与我们同住。哥哥欺负她,楠楠从没告过状,都是同事们告诉我:今天又看见孙琳把孙楠弄哭了。 缺少母爱的女儿,自力早:6 岁时就会帮我包饺子、撖皮儿,10岁以后自己的衣服全部自己洗。每日中午回家吃饭,都是自己把灶点燃熥饭,然后和哥哥一起吃。晚上全家人吃完后,洗碗是她和哥哥的事。 楠楠学习成绩一直很好:小学始终是班上前几名;上初中时学习成绩不断上升,曾拿过全年级第二名。后来还考上市重点中学——大连一中。楠楠学习全靠自己,连我这个当过教员的老爸,从来没辅导过。原因是,她回到自己家与我们同住,已经是小学二年级的学生。她做作业时,我曾站在她身后看,若有不懂的地方我给辅导辅导。可是她原本刷刷地写,我一去她倒停下来。我一琢磨:大人在身边她倒紧张,不如走开。直到她读完大学,我没管过。她高考时我没到考场外苦等,入校没去送,毕业没去接。 回想起有几点对不往女儿: 一是没买过什么玩具。楠楠四、五岁时,我带她去商场买东西,她站在玩具柜台前,看得喜欢,可从来不闹着要买。从小到大,我只楠楠买过两个玩具:一个遇障碍会调头的电动汽车,一个边敲鼓边转身的小熊,还没玩过几回。直到她继母来后,两个玩具还是暂新的。后来玩具被继母送给自己妹妹的女儿,楠楠没舍不得、没争,倒是我有些心疼——这是给女儿留作纪念的。 二是没有零花钱。我挣的不少,可钱都给了她继母。继母暗中给哥哥钱花,我有时发现儿子吃小食品,他妈说是姨给的。上中学时,儿子有钱买烧鸡,与同学在家喝啤酒。孙楠回家看见,哥哥分给一块鸡肉。孙楠从没检举过。我再次离婚后,女儿可抱怨了一阵子——钱舍不得给她花,全给人家拐跑了! 三是长到这么大没给孙楠买过衣服。小学、中学时都是捡姐姐(我侄女、外甥女)穿剩的。到上高中时,表姐(姑姑的女儿)已经工作了,挣的又多。她是追求时尚的MM,爱穿、爱打扮、爱用超前的东西(手机总换新式样、功能先进的),这到好,孙楠捡剩也比一般同学新潮。表姐很大方,孙楠去了,就给东西,特别是衣服、手表。那管才买没几天,也舍得给妹妹。有时看好了,买两件,有一件是妹妹的。我出国旅游,也没专门给女儿买一件衣服。有一次,一同事去深圳,带回一件连衣裙,没人要。我看女儿穿合适,就买下了。谁知回家路上为买便宜些的土豆,光顾挑选土豆,第一次给女儿买的衣服,连同自行车一块被贼偷走了。让我没打破没给女儿买过衣服的纪录。 狠心的继母和我离婚时,卷走了家中全部钱财,并且让我负上债(见《婚变之四——同床异梦》)。我的第二职业,因外资老板携款(贷款)外逃而解体, 我就只有内退不足900元的工资,还要还债。女儿上大学的钱哪里来?我真准备去乞讨。连方法都想好了——胸前挂个牌牌,上书“假乞丐,真乞讨,兼谋职”,再附上我的文凭、职称证,女儿的大学录取通知。兴许好讨些。“辛辛苦苦几十年,转眼到了解放前”这是被逼的。 我没有乞讨!我找到了工作,我又挣钱了,女儿供出来了! 孙楠工作了,有了钱没给过老爸(我不指着她的,我自己的钱还用不完呢),而且是“啃老族”:学驾照,问我要……,去年说玩炒股,又从我挌拿去4万元。 女儿成人了,走什么路,她自己选择,我不干涉。 不需要女儿回报,盼望她上进、她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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