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爱老人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搜索
查看: 1988316|回复: 265

[公告] 《可爱老人公约》2022年5月1日修订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3-9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可爱老人网是一个面向全体老年人的综合性社交网络平台,以“可爱”为核心价值理念,以"温暖、价值、乐趣"(简言之即"有爱、有用、有趣")为办站方针,倡导“真诚友善 、积极健康 、轻松和谐”的交流氛围,以求让老年人更加充实、健康、快乐、幸福,让老年人的生活更加美好!

    为了使可爱老人们能更和谐融洽地相处,使可爱老人网更健康有序地发展,特拟定本公约。



    1.严禁发表具有反党反政府反社会性质的言论,严禁发布关于国家领导人道听途说的负面消息,严禁散布影响社会稳定的谣言和其他违法信息。共守"七条底线" (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和信息真实性底线)。

    2.鼓励原创,所有的作品默认为原创作品。每天发布的主题不超过5篇,日志不超过3篇。纯转载的帖子统一发表在《网海拾贝》版,并在内容适当位置标注原作者和出处。如果因为转载引发的版权纠纷,网友自行负责。(纯转帖是指从其他地方直接复制,没有经过自己的创作加工,没有添加自己任何内容的帖子)

    3.提倡网上道德,用语文明,就事论事,严禁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提倡真诚回复、用心交流,不看主帖内容应付式复制式的回帖被认为不可爱的行为之一。调侃他人注意对象和分寸。
对无事生非,扰乱网站秩序、恶意人身攻击者,网站管委会有权禁言。

    4.线下活动的总原则是:自发组织,自愿参加,快乐共享,费用平摊,风险自担。所有活动严禁商业行为介入,网站不承担由此引发的责任和风险,请网友根据自身经济和健康状况,积极参与,注意安全,量力而行。

    5.同一内容不重复发表,不在论坛的不同版块重复发表同一主题,不在论坛和个人空间发表同一内容,不转载本站其他已经发表的作品(可用"分享"或"收藏"),不反复上传同一附件和图片(比如要反复用到的论坛顶贴图片可以传到相册,然后调用)。

    6.篇幅较长的作品,可在主帖下以回帖形式连载,不分散发表多个主帖。

    7.为便于网上交流和网下活动,建议填写详细真实个人资料。(一些重要个人信息,注意选择公开范围,比如手机号码,可以设置为"向好友公开")

    8.加分以作品质量为主,可适当照顾新朋友,不加"人情分"。

    9.注意控制上网时间,以不损害健康为前提。

    10.超过一年未登录的帐号,其个人空间的数据将有可能被删除,超过两年未登录的帐号,其论坛数据也将有可能被删除,直至被注销。


    以上公约条款由网友自我约束,互相监督,版主和网站管理委员协调引导。


    版主和网站管理委员是网站的服务人员,除了严格遵守以上条款外,还有些附加条款,详见二楼。


点评

写得太好了 ! ! 深深的感受到 温暖。。。。。。  发表于 2023-4-8 11:59
公约较完整,执行看版主!  发表于 2021-10-16 13:43
公约非常好,我赞成。  发表于 2021-5-16 16:37
就是要不断更新《公约》,老人更要对得起老人的荣誉。  发表于 2020-4-15 16:12
快乐大歌坚决拥护和支持《2020版可爱老人公约》,照章发贴和跟贴。管理好自己版块,不浪费网站资源。  发表于 2020-3-9 19:35

评分

参与人数 20人气值 +82 收起 理由
山谷晨音上海 + 3 赞一个!
撫順地質老人 + 3 赞一个!
沙溪翁 + 3 严格遵守。
海上生明月 + 3 严格遵守
黑土恋 + 5 多次学习

查看全部评分

 楼主| 发表于 2012-3-9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和网站管理委员还要遵守以下条款:

    1.勤于版块日常管理,参与网站事务讨论,长时间不能管理版块
时,请在【版主交流】版或微信群请假,超过15天未请假,未登录,未进行任何管理操作的,视为自动离职。


    2.置顶帖的数量控制在8条以内,除了公告性质的帖子,置顶的期限不超过30天。精华和推送帖,每个版块每天控制在1--2篇。 推送和加精时,先到首页看看,一个模块一人只能一帖,(区域交流、线上征文、线下活动)除外。


    3.版主不给自己的作品加精,除非公告帖,不给自己的帖子置顶。版主只能管理自己的版块。纯转帖移到【网海拾贝】。   

    4.对本版的主题,积极认真回复,特别是一些遇冷的帖子,多鼓励,避免原创帖出现零回复。版主可发布本版版规,明确版块定位,保持版块主题的相对统一,不适合在本版发表的帖子,可移动到其他版块。

    5.本版内有网友发生分歧或争执时,版主要保持中立,不偏袒某一方。会员发生矛盾时,版主应秉公执法,消除误会,化解矛盾。


    6.版主要爱护每一位可爱会员,尊重每一篇帖子(违规违法的除外),不可随意删除,改动其他会员的帖子。与会员发生矛盾时,不与会员发生正面冲突,应反馈到<<版主交流>>,由其他版主或管委会协调处理。

    7.多到【报到实习】版欢迎新朋友。常到【版主交流】版,了解网站管理动态,及时反馈版块管理中遇到的问题,交流版块管理经验。


    版主应自觉遵守,接受广大可爱老人的监督。大家有发现版主违规的,请及时向管委会反映,由管委会协调处理。


点评

非常支持 !!  发表于 2020-4-12 16:24
学习  发表于 2016-11-21 12:30
建议:还是劳动(创作)有点收获报酬为好……这也许就是发展的趋势……OK  发表于 2016-1-15 10:34
同时建议:1、评定年度发帖总数奖励;2、是否可以对原创作品精选汇集,3、评定优奖励文学创作年度优胜奖。4、奖励优秀编辑奖。  发表于 2015-8-1 09:24
最好各类文学作品的[原创首发]作品==能够给予稿酬鼓励就好了(每篇2—5元)……促进文学发展和体现劳动点滴报酬,珍惜劳动成果的付出和给予。个见。  发表于 2015-8-1 09:20

评分

参与人数 11人气值 +53 收起 理由
静悟 + 5 认真执行
老梦缘 + 5 受益匪浅!
黑土恋 + 5 认真执行
真真 + 5 认真执行!
无空清风 + 3 受益匪浅!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20-4-11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黄煌长 于 2020-4-11 22:36 编辑

网站《公约》明确限定每天发帖数量 ,大有必要。“鼓励原创,所有的作品默认为原创作品。每天发布的主题不超过5篇,日志不超过3篇。纯转载的帖子统一发表在《网海拾贝》版,并在内容适当位置标注原作者和出处。”

评分

参与人数 2人气值 +9 收起 理由
陌上红尘 + 5 赞一个!
真真 + 4 致敬!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2-3-10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健飞 发表于 2012-3-10 11:10
“超过15天未登录,未进行任何管理操作的,被视为自动离职.”。请问“离职”是什么意思?如果有事不能上网或者 ...

那是针对版主的,普通会员没有此要求.
发表于 2019-4-10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拥护和支持!   
    时时刻刻要牢记!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会员

x
发表于 2012-3-10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超过15天未登录,未进行任何管理操作的,被视为自动离职.”。请问“离职”是什么意思?如果有事不能上网或者外出的话,就除名了是吗?又要重新申请吗?我觉得这条不好!
发表于 2021-9-30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一个新人,拜读《可爱老人公约》与《版主、网管条款》,觉得非常全面。坚决支持,严格遵守!

点评

向您致敬!  发表于 2021-10-20 16:11
发表于 2012-3-10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简单老人 于 2012-3-10 12:54 编辑
方继祥 发表于 2012-3-10 08:52 支持。遵守。 要给新朋友加分鼓励。
因为置顶帖虽然显眼,但是占版面,所以优秀作品提倡加精华,高亮展示.不提倡长期置顶.
发表于 2012-3-9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认真遵守,做好服务。
发表于 2012-3-9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爱老人 发表于 2012-3-9 09:34
除了以上公约,版主还要注意遵守以下条款:

1.争取每天都上网站看看,进行版块日常管理,超过10天不能上网的 ...

建议原创作品在首页有一个独立的栏目,鼓励原创,尊重作者劳动成果。避免好文章没来得及看,就沉下了。
发表于 2012-3-9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并执行!
发表于 2012-3-10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江山风月 发表于 2012-3-10 10:59
好!支持、拥护、严格执行!这版主要注意的第一条很重要;第二条很必须;第三 ...

谢谢江山老师的支持
发表于 2012-3-10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简单老人 发表于 2012-3-10 11:11
那是针对版主的,普通会员没有此要求.

哦,那还好,吓我一跳。不好意思哈!
        
下一页 发布主题 快速回复

手机版|公众号|小黑屋|可爱老人网

GMT+8, 2024-11-10 07:06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