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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马骏祥

题可爱老人网论坛“网友风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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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涯洐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1-9-30 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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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叶诗梦 发表于 2011-9-30 07:13
好得无话说,唯有收藏之。

君是有心人,老该有所成!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骆涯洐 发表于 2011-9-30 07:32
马老师热心公益的奉献精神令我肃然起敬!!!

社会慈善、公益,人人能做,人人该做。我手中有“中国慈善总会”等颁发的证书。
骆涯洐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1-10-1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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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骆涯洐 发表于 2011-10-1 18:31
老师如此,学生更当加倍努力!!!

众人拾柴火焰髙!
骆涯洐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1-10-1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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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3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骆涯洐 发表于 2011-9-21 09:25
“展百业红妆志士,丰功伟绩足牵情”是否可改作“兴百业红妆淑媛,丰功伟绩不遑让“ ?仅是个人拙见,贻笑大 ...

      红妆、淑媛,一是本句自对犯“合掌”,二是男网友不干了。(联题为“网友风采”)
   “功绩令人感动”若改成“不遑让”,不仅平仄有违联律,而且意思、分量就差远了。
    以此处观之,建议你还是上“中国楹联学会网”或联系“江苏省楹联学会”,学一下联律以利进步为宜。
    一家之言,仅供参考。一哂!
骆涯洐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1-10-13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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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6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骆涯洐 发表于 2011-10-13 17:23
谢谢老师,我当认真学习!!!

可找“中国楹联学会网”,联系该会办公室,邮购一份《联律通则》,可有助进步,少走弯路。
骆涯洐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1-10-16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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