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正式喝喜酒,一共有60桌,热闹非凡;我们的老同事刚好坐一桌,在热闹中我们“开小会”。 原来准备的喜酒是2024年5月1日,请帖都发出,当然包括他们自己的亲戚。 临喜酒前五天,突然电话来通知——黄了。 2025年中期,东家发预备通知、儿子女朋友定了,具体时间到时发请帖,可一直没发。 一个月之前,东家来电话说:“儿子结婚时间定了,是2026年1月10日,地点地自己的农庄”。 大家为其而高兴。原来发的预备通知无效,也就是说是第三任女朋友。 今天在婚庆中得知,现在的儿媳妇也是律师,新朗我们早知道是律师。 我们的“小讨论”是:假如新婚夫妻若干年后闹离婚,二人都掌握充分的证据,那法官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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