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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一位29岁的女子上厕所没带纸竟然多次打110报警,民警赶到后批评教育女子,竟然被她拍下来网曝,此后还冲进派出所闹事。女子委屈又理直气壮地说:“我说了,我没有纸巾了!”
(案例来源于:洪观新闻)
一位女子逛街时去上厕所,结果上完后发现自己没带纸,女子眼珠子一转,就打了报警电话,让叔叔给她送纸。
得知缘由后,女子的请求被拒绝。按理说一般人这时候就想其他办法了,可是这位女子却认为有事就要找民警,既然她有困难就必须要给她解决,于是她开始接二连三不停打电话。
最后,民警叔叔赶到现场,对女子进行了批评教育,告诉她这种行为是扰乱他们的正常工作,是在浪费警力资源。
谁知,这位女子却认为民警们的态度不好,委屈了起来,她将这个过程拍了下来,并且发了出去,想要让大家帮她一起声讨民警。
女子的做法大多数人都表示不理解,没带纸的解决方法不是太多了吗?找个跑腿小哥花几块钱就能解决,再不济有人来上厕所向人求助,给个跑腿费不就行了?
但是也有极少数人对女子的做法表示支持,说人民群众无小事,替她解决问题不是应该的吗!不解决问题,还这么凶,这种人应该剔除出执法队伍。
可能这部分人给了女子底气,她觉得自己被这样粗暴对待太不应该了,为了讨个说法出口气,她竟然直接冲到了派出所的办案区,和民警们拍起了桌子嚷了起来。
民警发现女子冲进来后将她拉了出去,女子却理直气壮的说:“我说了,我没有纸巾了!”
民警再次对她进行教育:“你没有纸巾算什么事啊,你没有纸和民警有什么关系,你29岁了,找民警要纸?你打多少次了,还进办案区?你严重浪费警力!”
没想到这时候女子却哭了起来,称民警打她。她举着手机一边哭一边哭得梨花带雨,说:“我就要报!你刚才把我这里搞疼了!”
民警气坏了,再次对女子说:“我们有执法录像,你说我们打你,如果事实证明没有打你呢?我告你诬告!”
这时候,女孩仿佛觉得自己非常委屈,她突然暴怒起来,对着民警吼了起来:“你告我,你告我呀!”
此事绝大多数人都认为女子不对,有事找民警没错,但是不是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能找,29岁的人了,又不是29个月。
也有人认为女子没错,为什么不能报警?小事就可以不给解决吗?
今天,笔者就简略讲一下,什么情况下能报警,女子没带纸让民警送纸到底是不是浪费警力。
1、报警的条件和原则
根据《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公民在遇到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自然灾害、群众遇险以及其他危及人身或财产安全的情况时,有权且应当向公安机关报警。
对于该女子的情况,单纯忘带纸巾并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种紧急情况,因此其报警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2、民警是否接到报警必须出警
《人民警察法》规定,对于群众报警,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派员出警。
同时本法也规定,公安机关受理公民报警,应当根据所报警情出警。对于非紧急、非警务类的事项,一般不予受理。
具体来说,对于非紧急非警务类事件,如修理家电、运送物品等,民警有权拒绝出警。在该案例中,女子因个人疏忽而产生的纸巾问题,显然不属于紧急、警务类事项。
3、无关人员禁止闯入办案区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擅自闯入公安机关办案区或扰乱办案区秩序的,属于违法行为,可处警告或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拘留。
该女子未经允许闯入派出所办案区,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应受到相应的处罚。
4、女子反复报警属于浪费警力资源
《人民警察法》明确指出,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浪费警力资源。
该女子因个人琐事反复报警,明显占用了本应用于更紧急情况的警力资源,因此其行为可视为浪费警力资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所以,如果该女子不知悔改,继续闹事,她会因违反治安管理,被处以拘留或罚款的行政处罚。
该女子因个人疏忽而选择报警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其后续的反复报警和闯入办案区的行为更是违法行为。
此次事件也告诉我们,学法方能知法,知法才能懂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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