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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庆皇帝二三事
一、严整皇族
清朝的皇族分两类,一类是努尔哈赤的后代,另一类是努尔哈赤兄弟的后代。前者系一根黄带子,因此又称黄带子,又叫宗室,后者系红带子,因此又称红带子,又叫觉罗。 这些人都是北京顶尖的贵族,但随着人口的繁衍,加上承平日久,皇族的堕落就是个必然的趋势,同时皇族教育除了近支皇族也就是当朝皇帝的子侄外,一般的皇族都流于形式,就算上学也是天天上演热血高校,看谁家背景厚就捧着谁。 而皇族一旦犯罪,不受司法审判,交由宗人府处理,宗人府沾亲带故,能重罚吗,皇族犯事都不用像孙小果那样费劲,直接合法途径就能解决。 这种背景下大量皇族在北京胡作非为,其中佼佼者就是笔者在慈禧传中提到的肃顺。 肃顺的败亡和他年轻的时候混北京的市井,或者说混黑社会有很大关系,他哥哥是铁帽子王,他是宗室,还有爵位,一般人都不敢惹他。 这一点天津北京虽然距离不足百里,两地的混混文化截然不同,天津斗的是狠,自残,或者硬挺着让别人打,嘴里还得喊:你怎么不使劲,吃饭了没有,往大爷身上招呼。 北京斗的是背景,谁家背景硬,谁拳头就硬。 肃顺混官场之初,有咸丰帝给他当后台,他骨子里那股流氓劲就上来了,天天训这个骂那个,肃顺骂就骂大官,一个个都是总理级别的大学士,而且啥都敢说。在天津混混圈,这叫立棍,就是一次吓怂了你,这辈子你都怕他。 但这一切都随着咸丰帝的去世变了,他敢以顾命大臣身份跟太后吵架,吓得小皇帝尿裤子,空前绝后,就是因为他认为这么做就可以给慈禧恭王等人立棍,让他们害怕。而慈禧恭王确实表示了暂时的屈服,肃顺更认为得计,就放松了警惕。 等他明白自己那套不好使的时候,没有机会了,慈禧都没给他说话的机会,直接杀了。
一个白薯引发的案件嘉庆十三年闰五月初九的傍晚,有一个叫敏学的“黄带子”喝完酒上街剃头。天热,穿得也少,剃完头哼着小曲往家走,走到炒豆胡同,就是今天北京交道口那一带,突然发现有一个人在那儿叫卖白薯,这个时间就是没有白薯,不像今天有大鹏,只要愿意花钱,什么菜都吃的上。 敏学多事过问:嘿!这个季节怎么可能有白薯,你这一定是假。 小贩不干了:这位爷,您买不买,您不买别耽误我做生意。 敏学那股流氓劲上来了,头一次听到有人这么跟他说话,还是个低贱的小贩。 敏学说:说你是假的不服气怎么着,你把布掀开让我喽喽(看看) 小贩:不是,你跟这裹乱是不是,你买不买吧。 敏学:你这白薯是真的我肯定买呀。 小贩掀开盖白薯的布,敏学拿起一看,果然是个白薯,随手扔地上,骂了一句扭脸走了。 小贩一分钱没卖,肯定不干,也怪敏学光膀子,没系黄带子,小贩只当是个泼皮无赖,正要拉住他讲理。 敏学见状,和家丁伸手就打,快给打死了,旁边做买卖的报了警。 衙役也就是咱的辅警或者巡警,过来,也没看到敏学的黄带子,就喝止他住手,同时拿出手铐要铐敏学,敏学胡作非为那股劲又上来了,打衙役,衙役腿快,一路跑回堆波房搬救兵,堆波房是满族话,指的是驻兵之所就是派出所。 敏学跟着来到派出所,又砸了堆波房,事态顿时升级,衙役将敏学逮捕,敏学向执法者表明自己的皇族身份,执法者也慌了,但还是咽不下这口气,光天化日之下攻击国家执法部门,这要是一般人肯定是死罪,所以决定上告皇帝。 步军统领大臣带着状子告到了嘉庆帝那,嘉庆正想找个典型教育一下皇族。 于是嘉庆下令宗人府和刑部一同审理此案,宗人府宗令也就是族长是嘉庆的哥哥仪亲王永璇,嘉庆跟他交代过处理原则,越重越好,但敏学的亲朋好友也都把话带到了永璇这,希望能给个宽恕,永璇也考虑到自己表态怎么处置都会有袒护的问题,所以他将这个球提给当时司法部长,也就是刑部尚书秦承恩。 永璇更是左右为难,找了好几次永璇,永璇不表态,就是让他处理,自己跟着签字。
袒护皇族的政府秦承恩也知道这事的轻重,自己一个刑部尚书,何必跟皇族结仇呢,所以他写了一个为敏学开脱的奏折。主要内容如下: 1.敏学打小贩属于一般的治安事件,按一般的条例处罚就行了。至于他追打警务人员,是因为他不知道执法者的身份。这话说得真滑稽,是执法者不知道敏学的身份才对,一个普通的警察他敢不穿制服办这种案? 2.敏学到堆波房是来找人,也没有砸了堆波房,是手误拉到了枪架而已,是刑部的底层官吏夸大了事实,抛开事实不讲,刑部的官员也有责任的。 3.敏学这次是初犯,还喝了酒,天子尚且避醉汉嘛,所以按照规定属于初犯,应该减等处罚。 必须指出,这篇文章和洪亮吉先生控诉的大清官场完全吻合,秦承恩这个奏折: 1.维护了小贩,这是治安事件,赔点钱,给人把伤养好。 2.维护了敏学,这是个误会嘛,而且敏学也没有打警察,更没有砸人家派出所。 3.维护了皇族,准确的说是维护了皇帝,一个醉汉喝醉酒干点出格的事,没啥大不了的,他喝多了就把自己的皇族身份给忘了,不是生来就是个混蛋。秦承恩这官当的八面玲珑,谁都没得罪。 因此秦承恩最后指出,按照大清律,敏学这事应该是流放,考虑到上面三个情节,打一百板子,判三年有期徒刑。同时他是皇族,应该再减等,刑部最终判决敏学杖二十五,圈禁九个月,罚俸禄一年,同时包赔堆拨房的损失。 嘉庆帝看到这个结果都被气笑了,他对这个奏折逐条驳斥: 1.既然敏学不知道执法者的身份,他咋知道去堆波房找人? 2.他找谁,你倒是说出姓名来,你这个供倒是串好了再来骗我呀。 3.所谓初犯的情节只适用于盗窃,斗殴逞凶这种案件必须严肃处理,朕这个法家门外汉都懂的道理,你一个刑部尚书不懂?
因此嘉庆帝做出三点判决: 1.敏学把皇族的脸都给丢没了,在午门外打四十大板,发往盛京,永不许回京。 2.刑部尚书跟我这秀智商,玩下限,你这法学知识都白学了是吗,朕看你不适合当部员大臣,降为编修。就是从省部级讲到县团级。 3.宗人府宗令和刑部尚书沆瀣一气,但嘉庆没找都合适的替代者,罚仪亲王永璇俸禄三年。 嘉庆以此为开端,对皇族大加整顿,甚至对自己的侄子仪亲王之子绵志,都进行了处罚,但嘉庆没有从体制上改变皇族的寄生身份。 皇族学好不存在动力,学坏一代一代积累的很快,又有社会、政府、亲戚的维护,嘉庆帝自然怎么改都没用。 嘉庆整顿皇族,收效不显,嘉庆无可奈何,只好作罢。而嘉庆又面临一个更严峻的问题,文字狱。
二、平反文字狱
所谓文字狱,是指统治者从作者的诗文中摘取字句,罗织罪名而造成的冤狱。文字狱最大的特点就是冤。 必须指出,清朝的文字狱也是有个发展过程的,康熙雍正都有文字狱但无论是数量、还是规模都不足以和乾隆年间的文字狱相提并论。 乾隆在当皇子的时候就一直对父亲的施政很看不过,雍正任内发生了曾静案,雍正气的跟键盘侠曾静直接对线,写了一部《大义觉迷录》,不过这部书不仅没有为雍正挽回颜面,反而将是情越描越黑,乾隆上台后立刻停止了这种脑残行为,不仅杀了曾静、张熙,还下令收缴《大义觉迷录》。 乾隆认为这一切都是因为父亲的新政,剥夺了读书人的好处,读书人自然要骂他,所以他一边废止雍正的新政,一边对文字狱等案件大加宽容,比如雍正末年,刑部尚书张照被劾下狱,乾隆初年释出再仕,累官刑部尚书。乾隆十年张照卒,高宗见其狱中所题《白云亭》诗意含怨愤,又其诗集中多愤嫉语句,特摘出传谕诸大臣,表示已死不追罪。 但在乾隆十六年,发生了曾静2.0案件,史称“伪孙嘉淦疏稿案”,简单说就是有人伪造了时任工部尚书孙嘉淦的奏折,顺便把乾隆的批示也给伪造了,这个奏折的主要内容就是骂乾隆,说乾隆有“五不可解”、“十大过” 乾隆起先并没当回事,因为失意的政客文人很多,查一查,处置一下就行了。 但后边的事彻底改变了乾隆,根据《三千年文祸》所述: 高宗(乾隆)得报,怀疑别处也可能有伪疏稿流传,命京师步军统领和直隶、河南、山东、山西、湖北、湖南等省总督、巡抚秘密缉访。果然,直隶、四川、山东、湖北等省纷纷奏报当地查获伪疏稿,但都不知道最初从何而来,也不知道作者是谁。高宗怒火中烧,决心查一个水落石出。大概多年没有办过文字案件,而追查的又是漫无踪迹的匿名文书,因此有的官员对此认识不足,缉查不力。山东巡抚准泰就认为“无庸深求,不必具奏”,结果遭按察使和其衷参劾,解京治罪。高宗明谕训饬办案被动的山西、湖南、浙江等省督抚,从此秘密侦访变为公开缉查,全国上下大张旗鼓追查伪疏稿的传抄者和撰造者,闹得人心惶惶,鸡犬不宁。 就是说乾隆把这个事一下发,下面官员认为这种事不好查,而且你越理他,他越上劲,你不理他,他自己就闭嘴了。 但乾隆这个人,自诩不凡,是个完美主义者,不允许这种喷子诋毁他的名声,他觉得很生气,底下的奴才连主子的心思都不懂,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质疑雍正、理解雍正,成为并超过雍正乾隆想起父亲审理曾静一案时,相关官员也是这个德行,根本不愿意替皇帝出这口气。自己不是把父亲所谓的虐民苛政都给废止了嘛,遇到事我也不过分追究,看来我不发威你真当我好欺负。 乾隆终于理解了父亲为什么在面对曾静一案时如此激动,但他认为天子不能与庶民对线,所以他没像雍正那样,写个反驳的小作文,他将山东巡抚解送来京议罪,天下督抚不敢不重视,但这个案子还是没法查。 估计是乾隆火撒的差不多了,他也想结案了,所以各地抓到的嫌疑犯汇集到北京后,刑部官员通过审讯,找到了两个倒霉蛋卢鲁生和刘时达,有刑部千般刑罚,死人都能开口说出刑部想要的供词,何况两个文弱书生呢。 乾隆也知道这是冤案,但这个大案闹了一年多,天下人心惶惶,不断有官员劝告皇帝适可而止,乾隆也认了。 但从此乾隆在文字狱上就一发不可收拾,从乾隆十六年起,到乾隆去世,至少有142起文字狱,这还都是汇总到京城刑部档案里的文字狱,地方官处置的更不可计数。 乾隆朝的文字狱名目五花八门,全凭皇帝的政治需求,比附上去的罪名比比皆是。 比如有个叫王锡侯的,出了一部字典,在里面开列了历代大清皇帝的名讳,目的是让读书人在写作时进行避讳,同时传授了避讳的方法,比如少一笔,《红楼梦》里,贾雨村听说林黛玉的母亲叫贾敏,所以才明白为什么黛玉在写敏字时要缺一笔。 乾隆认为这就是侵犯皇帝名讳,当然乾隆知道这是冤案,他的目的是杀鸡儆猴,因为他在前一年下发圣旨,命令地方官查禁禁书,地方官没动静,乾隆故意拿江西巡抚海成做典型处罚,所以将江西的这个案件定性为大逆。 再比如,徐述夔的《一柱楼诗》案,“大明天子重相见,且把壶儿(与“胡儿”音谐)搁半边”(《正德杯》);“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鹤立鸡群》);“重明敢谓天无意”;“江北久无干净土”;“乾坤何处可为家”;“旧日天心原梦梦,近来世事益非非” 这些诗句本就是说明末的事,乾隆想不过度解读都不行,但这个案子冤就冤在他的诗作生前没散布,死后由他的儿子整理成册,为的是纪念父亲。 但这个案子和王锡侯案有个共同之处,都是仇家报复举报所致,其实乾隆朝很多文字狱都有诬告的背景,但乾隆小题大做,客观上鼓励了这种行为,粗暴地干涉了司法。 乾隆朝的文字狱很多,要讲清楚,篇幅所限,根本说不完,这里仅摘选两个,如果读者感兴趣,我可以另起一篇,专门讲讲大清又岂是乾隆朝的文字狱。
嘉庆停止文字狱嘉庆上台后,命人修《清高宗实录》,里面不可避免提到文字狱,其中的很多案件都是嘉庆近臣直接参与的,比如王锡侯一案就是大学士刘墉在江西主持考试时遇到的,编纂实录的大臣将这个问题踢给了嘉庆,嘉庆召来相关大臣开会研究。 嘉庆本想为乾隆粉饰,毕竟明宪宗都知道给自己的爸爸明英宗遮羞,以至于后世有好事者,以这些粉饰之言,得出所谓“英宗不是好皇帝,但是个好人”的荒唐结论,嘉庆自然不愿意让自己父亲的负面形象被后人知道。 所以他就王锡侯一案所谓大逆的说法,问当时在场的刑部专家金光悌,嘉庆先问金光悌对此案的看法,金光悌脱口而出:这是冤案,按照大清律,大逆专指三个情节,毁宗庙,毁山陵,毁宫殿,王锡侯哪条符合? 根据喻大华教授所著《嘉庆皇帝》所述: 而后,嘉庆又问:枉法杀人而有利于天下国家,能不能取谅于后事,咱法律史上有没有这样的例子,嘉庆的意思是说这个人不该杀,但是我给杀了,杀错了,可是虽然杀错了但又对国家有利,你看后人能不能谅解,谅解这个杀人者,法律上有没有这样的例子,金光悌斩钉截铁地说,法不为一人而屈,我们法家只问是非曲直,不管其他,嘉庆帝就等于被泼了一瓢冷水,他还不死心,说难道就不能通权达变,一点变通的余地都没有吗?金光悌冷冷的说,皇上要杀人请直接降旨,你要是问到臣,臣就一句话两个字“依法” 嘉庆这算是最后一点为父亲粉饰的可能都没有了,经过和在场的大臣研究,嘉庆帝决定: 1.平反文字狱,被关押的立刻释放,被定罪的取消罪名; 2.仅对乾隆朝的文字狱进行平反,康熙雍正年间的不涉及; 3.实录内简单提及,仅仅就王锡侯、徐述夔两案进行简单叙述。 嘉庆通过对乾隆朝的文字狱进行处理平反,缓解了自康熙朝以来对中国知识分子的压迫,而且自嘉庆朝起后世大清皇帝都没有再搞过文字狱,彻底终结了上千年的封建王朝文字血泪史,是值得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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