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量和发电量不一致?国家统计局回应! 关注 转自:中国电力报 前不久,2023年前11月的发电量和全社会用电量悉数出炉,引发网友关注,纷纷提出“为何发、用电量数据不一致”“用电量怎么比发电量还多”等疑问。1月17日,国家统计局局长康义在2023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作以回应:“发电量和用电量是反映电力运行的两个重要指标”“两个统计指标1—11月份数据的差异,主要是因为两个指标的口径不同”。 综合2023年12月15日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发布数据,2023年1~11月我国发电量为80732亿千瓦时,全社会用电量累计为83678亿千瓦时。两个数据相差近3000亿千瓦时。 康义表示,两个数据存在差异,主要是因为两个指标口径不同导致。 康义所提的两个指标分别为“全社会用电量”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电量”。其中,全社会用电量是从电力的使用方进行统计,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则是从供给方进行统计。 “全社会用电量统计的是全口径用电量,即全部用电量,既有企业的用电量,也有居民的用电量,还包括电厂的自产自用电、线损等;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统计口径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发电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现在的标准是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所以它不包括规模以下小工业发电企业的发电,不是全口径的发电量。”康义解释称。 可见,统计口径不同导致发、用电侧电量数据难以划等号。康义也指出,两个数据出现差异还受到了部分分布式发电的影响。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广泛分散、体量较小的分布式太阳能和风力发电迅猛发展,而且较多分布在各类民居、商户和部分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中,而这部分发电量因为发电企业规模较小,并没有达到规模以上的工业统计标准,有些还是商户和民居,因此并没有在月度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中统计。 “我们的数据一般都在次月中旬发布,分散在各地的体量小的发电量,我们会进行年度统计,而且也会在每年年度统计公报中发布全社会发电量。一般来讲,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约占全社会发电量的95%左右。”康义介绍称。 康义表示,在关注月度发电量时,不能忽略“规模以上工业”的表述。“统计指标是比较严谨的,大家在使用的时候也要注意统计指标的含义、范围,便于更加准确地使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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