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遨翔天地间 于 2023-11-27 20:48 编辑
在加拿大和美国的城市里,一年四季除了大雪天,常常可见各种野生动物,比如松鼠、鹅、鸭、松鼠和野生孔雀等。当地人对它们爱护有加。看到动物过马路,通常会选择停车让它们先走,如果看到路上有受伤动物,则会致电专业部门请求援助。 这些现象在美国加拿大民众心中就是常识,他们从小就逐渐意识到这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无知者无畏。一些刚来美加的华人,会认为抓个野鸭子、麻雀根本不算什么事,在他们的认知中,能够抓到野生动物,是有能力的表现。还有些华人看到成群的野生鸭、鹅,觉得野生的好吃,又不用花钱买,何乐不为。在他们的认知里,野生动物不是家养的,抓捕也不算偷盗他人财物,就心生贪念。在美加抓捕野生动物是触犯法律的行为,而且后果非常严重,不仅面临巨额罚款,还要坐牢服刑。根据美国联邦迁徙鸟类保护法规定,麻雀、鸭、鹅等野生禽类受法案保护,如果抓捕这些野生动物被控轻罪,将面临罚款5000元及6个月监禁;如果行为特别恶劣,残忍伤害野生动物 ,将被指控重罪,恐面临25万元罚款,及最高两年的监禁。 有一些华人新移民或对此不知情、或忽视法律随意抓捕。不久前美国洛杉矶县有一名华人女子,曾在公园抓了一只野鹅,准备回家烧鹅吃,当她的行为被制止时,她振振有词地说:我女儿喜欢吃鹅肉,我抓了只野鹅炖汤吃,这有什么错。她没有意识到,她的行为已严重触犯法律。类似事件并非个案,在洛县还有人布网抓捕野生鹦鹉。
为何抓捕野生动物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 有关律师表示,其立法精神包含两层意思,第一是为维护当地生态平衡;第二是虐杀动物非常残忍,杀一只麻雀看上去事小,但这样的立法精神,可以从小培养孩子对动物的爱心,不能随便虐杀动物、夺取生命。他还认为,「对动物的爱心和对人的爱心,本质一样,一个从小对动物有慈悲心的人,长大后也不会成为杀人放火的罪犯,这样的立法精神绝对有道理。
从这件事情我想到,有关依法治国和法治精神要从小抓起,如果大众缺少法律常识和法治精神,社会仅依靠城管是无法治理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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