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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黄煌长 于 2023-8-27 03:39 编辑
美国“零元购”为何屡禁不止?原因竟和中国“碰瓷”一样
帅真财经 2022-05-14 17:40山东匠心计划创作者,资深财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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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不少粉丝在抖音看过一些美国“零元购”的视频。“零元购”是中国网友对美国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对商店进行抢劫的一种调侃。 美国的“零元购”与普通抢劫很不一样,这种抢劫没有任何冲突,场面很和谐:
店员面无表情地拿手机拍摄劫匪抢劫的过程;劫匪淡定地用麻袋装赃物;其他顾客跟看热闹一样站在四周围观。 劫匪装满麻袋后,大摇大摆走出店铺。整个过程,没有冲突,没人受伤。
网上这类视频很多。美国作为世界第一强国、人均生活水平肯定比国内高,为何会有如此严重的抢劫现象?
国内流传着一种说法,“零元购”之所以在美国大行其道,是因为美国法律规定抢劫在950美元以下的不算犯罪,变相鼓励抢劫。
这种说法很片面,首先美国各个州对抢劫的定义各不相同。以对抢劫最宽容的加州为例,2014年开始,加州出台了一条新法律:抢劫金额在950美元以下不算重罪,算轻罪。美国没有一个州说“抢劫950美元以下不算犯罪”。
但加州的“轻罪”和“重罪”之间的差别就有名堂了。“轻罪”一般判刑在1年以下。“重罪”一般判刑在3年到10年。
而且,美国法院很鼓励犯人在开庭前直接签署《认罪协议》,可以罪减一等。比如“零元购”原先该判轻罪,签了《认罪协议》降为“违章”,让警察给罪犯开张罚单完事。 美国人搞《认罪协议》也有点迫于无奈,美国法律规定:法院不得在缺少陪审团的情况下对任何人进行判决。
本来是好意保护人权,结果没想到犯法的人太多,导致法院不堪重负,执法成本飙升。
美国人在经济上很理性,为了降本提效,便搞了这个《认罪协议》——大家别浪费时间开庭了,犯人只要认罪,法官直接减刑,属于司法交易。
加州“零元购”现象最严重,还有个说不出口的原因:牢房不够用。即使抢劫犯不签《认罪协议》,开庭被判有罪,大概率也进不了班房。
一项数据显示:加州关押一名犯人一年费用为8.1万美元!如果一个犯人坐牢十年,加州政府为了“养”他要花81万美元。
当然,81万的费用不都用在犯人生活上,大部分浪费在高额的监狱管理成本上。加州又不能让犯人踩缝纫机,不然会被犯人起诉:强制劳动......
加州老百姓收入高,州政府很穷。施瓦辛格能连任加州州长,就是他在一个任期内拯救了濒临破产的州财政。为了不给州政府添负担,法院对“零元购”的轻罪犯,会网开一面,判个缓刑,自己回家服刑。
所以说,不是在美国抢劫950美元不算犯罪,而是犯罪成本太低了,相当于没有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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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美国“零元购”场景如此和谐?抢劫犯淡定地装赃物,商店保安没有阻止,只是站在一旁默默地看着,旁边的顾客更是见怪不怪,纷纷拿出手机拍摄,只为发条朋友圈。
在某些公知口中,美国人不是一群充满正义感、充满勇气,为了自由和正义可以随时献出生命,不自由毋宁死的一群人吗?为何面对犯罪,所有人都无动于衷?甚至带枪的保安也不敢向正在抢劫的罪犯开枪?
你要真相信公知口中的美国,那可能是好莱坞电影看多了。所有人对犯罪无动于衷,才是最真实的美国,才符合人性和逻辑的选择。
面对“零元购”的抢劫犯,保安不敢与他发生肢体冲突,因为如果你把对方打伤了,那麻烦大了,抢劫犯可以直接控告商店人身伤害,要求巨额赔偿。如果抢劫犯把保安打伤了,那麻烦也大了,商店老板要养保安一辈子。
抢劫犯受伤了,保安受伤了,顾客受伤了,店员受伤了,都可以找商店老板索赔......这就有点像中国的碰瓷了,车主明明知道碰瓷的人是故意的,但有时候就是解释不清,为了息事宁人,车主一般会选择给个两三百私了。
“零元购”商店老板也一样:无论谁受伤,倒霉的都是他。
既然都要倒霉,就选成本最低的方式,让店员目送抢劫犯离开,认栽损失几百块商品。有些买了商业保险的商店,还能找保险公司理赔,进一步降低损失。
还有一点奇葩的事:抢劫犯在往麻袋里装商品时,只要他没走出大门,从法律上讲并不构成犯罪,因为商店无法证明抢劫犯不会付钱。
如果店员在抢劫过程中,用言语劝阻抢劫犯让他把东西放回去,抢劫犯反手就可以起诉店员诽谤罪——我还没离开店铺,你凭什么认为我不会付账?
正是在这种古怪的法律环境下,面对抢劫,每个美国人都做出了正确的选择: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抢劫犯走后,警察姗姗来迟,见惯不怪地询问几句,拿走商店的监控录像,照着监控中人脸找抢劫犯。除非这名抢劫犯是惯犯,在警局有案底,很好辨认。
换个新人抢劫犯,光看监控,又是黑哥,又戴着面罩......能抓到就有鬼了。警察也不愿意把精力花在这种小额抢劫案上,执法成本与犯罪金额不成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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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下,在美国,如果店员发现有抢劫犯在店里搞“零元购”,他们会默默拿出手机,录下证据,目送抢劫犯拿着赃物离开后,正式构成犯罪,才会报警。
你说美国人文明吧,确实文明,整个抢劫过程没有发生一丁点儿冲突,没人受伤,皆大欢喜。但美国人也因此变得麻木不仁,如此低的犯罪成本,等于变相鼓励更多年轻人参与抢劫。
在芝加哥,有一对开着牧马人汽车的黑人姐妹去一家超市购物。她俩是开牧马人的,照理说根本不缺钱。
然而,她们连一两块的饮料都要偷,很自然地放进自己的口袋,然后有说有笑地走出超市大门,开着牧马人扬长而去。
其实,店员早就在监控中看清了她们的偷窃行为,可叫来警察也没用,警察顶多开张罚单完事。
愤怒之下,店主把监控视频传到了网上。引发了不小争议,有美国网友说:是法律的滥用导致好人变成坏人!
一对明明可以买得起饮料的姐妹,为了寻求刺激,模仿同伴,干起了偷窃,不然她在她的社交圈中会显得很没胆量,不合群。
越来越多的人在超市里,随手打开一罐饮料就喝,喝完心安理得地把空瓶扔了,继续逛超市,没人会阻止他,没人会为了一美元的饮料报警,上法庭。反正法不责众。
在美国法律中,抢劫被分为:店铺抢劫(shoplifting)和盗窃(larceny)两种。中国人看不懂了,店铺抢劫和盗窃有什么区别?不都是抢劫吗?该一起判刑。
美国法学专家说NO!店铺抢劫和盗窃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行为。通常情况下,一个抢劫商店的人,他生活很可能有困难,而不得不去抢劫。
比如,他不抢药店,可能会被病痛折磨;他不抢超市,可能会挨饿受冻......总而言之,抢劫店铺的人只是为了活下去,他们抢的是生活必需品,不是钱,对社会的危害比较小。
相比之下,盗窃就恶劣得多了。盗窃的人往往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贪欲,私闯民宅,盗取毫无实用价值的黄金、钻石、美元,对社会危害大,理应严判。
有道理吗?有道理。荒谬吗?挺荒谬。跟中国五十步笑百步一样,两人全是逃兵,逃50步的嘲笑逃100步的,两者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这就是现在的美国法律与道德观,他们陷入了各种细微差别的辩论中,争论各种抢劫情节的恶劣程度,却忘了,无论罪犯为了什么去抢劫,他们终究是抢劫了,理应受罚。
都说真理越辩越明,在美国是越辩越乱。
作者:江左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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