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帮”倒台后,国家为了清算他们的罪行,成立了特别法庭,对他们进行公审。
当时国内很多人都希望能判处“四人帮”死刑,以此来祭奠被他们害死的同志,就连党组织内部也有很多人主张判处死刑。
有一个人却例外,他力主不杀。
他就是陈云同志。
陈云一生清廉却鲜为人知,晚年只能住在危房中,一向坚守纪律的他,为何要力排众议不判江青死刑?
“四人帮”团体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危害性最大、涉及人数最多、最为复杂的案件。
党和国家都很重视,陈云提议,由中央纪委抽调一部分人员和相关人员配合,组成审理领导小组。
很快,中央批准了这一提案,小组正式成立。
小组在收集大量确凿证据的前提下,研究起草了报告,发给党中央的同志审核。
证据搜集完毕后,如何处理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成为当务之急。
1981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江青反革命团体进行审理,姚文元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江青和张春桥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王洪文被判处无期徒刑。
原本这一判处结果深得人心,可围绕江青是否判处死刑,引发了激烈的争论。
江青所犯下的罪行,桩桩件件都有证据指控,广大干部提起她都恨得牙痒痒。
大部分群众都主张判处江青死刑,让她为无辜枉死的同志偿命,也有人提出把江青装在笼子里,在天安门广场示众。
中央内部也争论不已,少数人提出:“毛主席说过,要坚持‘一个不杀,大部分不抓’的原则处理。”
就在大家都坚持要处死江青的时候,陈云提出了他的看法:“我们和‘四人帮’的斗争,说到底是党内斗争,因此不能判处死刑。”
有同志提出:“就算这属于内部斗争,为何不能判处死刑呢?江青不仅谋权篡位,她的下属还捏造证据,造成那么多同志死亡,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面对大家的质疑,陈云始终认为:“党内斗争不能杀,否则不好对后人交代,若你们坚持判处江青死刑,请在记录上写上‘陈云不同意’。”
许多同志冷静后也觉得陈云说的有道理,接受了他的主张。
198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改判江青无期徒刑,只是谁也没想到,她会选择在1991年5月14日自杀。
陈云坚持不判处江青死刑,不是因为他收受了江青的贿赂,而是因为他坚守党的纪律。
他是一个廉洁奉公的共产党员,一生不收礼,也不允许家人打着他的旗号,为别人大开方便之门,更不允许家人私自使用国家给他配备的车。
陈云长期坚持艰苦朴素的生活,晚年甚至连房屋都不舍得翻新,只能住在危房中。这样的精神,实在是令人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