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怎么开?文怎么发?中央政府的工作如何开展?对于这些重要的工作流程、机制问题,近日,由新一届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新版《国务院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已予以明确并公开向全国印发。 《规则》有不少变动之处。如新增的“工作原则”一章中就增加规定,要求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健全和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 《规则》还增加国务院建立学习制度、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积极为地方和基层服务等内容。新增的“工作落实”一章里,也明确提出国务院领导同志要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等内容。 此外,《规则》还明确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请假制度。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离京出访、出差和休养,应事先向总理请假,并按有关规定报备。 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 《规则》共有总则、组成人员和政府职能、工作原则、监督制度、会议制度、公文处理、工作落实,以及工作纪律和自身建设八章内容。其中,工作原则、工作落实、自身建设等内容都为新增或调整的内容。 《规则》明确,国务院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 在工作原则上,《规则》新增“坚持党的领导”的内容,其中明确规定,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健全和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 对于请示报告制度,《规则》还具体规定,国务院及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工作中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重大方针政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原则和问题,以及党中央集中统一管理的事项等,必须向党中央请示报告。 建立学习制度,主题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要求等 对于会议怎么开、文件怎么发,《规则》也作了明确规定。 《规则》规定,国务院实行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制度。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须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或者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国务院常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2-3次,如有需要可随时召开。 此外,国务院根据需要召开总理办公会议和国务院专题会议。总理主持召开总理办公会议,研究、处理国务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议题由总理确定,与议题相关的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 值得注意的是,《规则》还明确了参加会议的同志“原则上不应请假”的规定——国务院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按要求参加国务院有关会议,原则上不应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履行请假手续,由国务院办公厅报会议主持人审批。 《规则》还提出,国务院建立学习制度,一般两个月安排一次专题学习,学习活动由总理主持,国务院领导同志及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 学习主题由总理确定,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增强知识本领、提升履职能力;学习采取领导同志自学交流、集体研讨,安排部门负责人汇报或邀请专家作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国务院组成人员要做加强学习的表率,国务院及各部门要建设学习型机关。 在发文方面,《规则》还明确,国务院及各部门要精简文件简报。加强发文统筹,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发文规格和文件篇幅。每个部门原则上只向国务院报送1种简报。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多到困难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开展实地调研 “工作落实”“工作纪律和自身建设”,都是本届政府新制定的《规则》中增加的内容。 就在通过新修订《规则》的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强就明确强调,当好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对于“工作落实”,《规则》明确,国务院要自觉对标对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坚持系统观念,加强研究部署,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跟踪督办,及时报告办理进展,确保见到实效。 《规则》还特别强调,国务院领导同志要亲力亲为抓落实,指导、推动、督促分管领域和部门,加强协调推进,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规则》还增加规定,国务院及各部门要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多到困难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开展实地调研,掌握实际情况,了解民情民意,研究解决问题。要积极为地方和基层服务,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国务院组成人员不得有与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 在“工作纪律和自身建设”一章,也新增了不少规定。对于国务院工作纪律,《规则》首先明确规定:“国务院组成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不得有与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 同时,《规则》还规定,国务院领导同志考察调研、出席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中央规定要求,减少陪同人员,简化接待工作,规范新闻报道。国务院领导同志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作序,特殊情况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批。国务院组成人员代表国务院发表讲话和文章,个人发表署名文章,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规则》还明确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请假制度。 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离京出访、出差和休养,应事先向总理请假,并按有关规定报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离京外出应事先请假,由各部门向国务院办公厅报告,由国务院办公厅报国务院总理、分管领导同志和秘书长。 此外,《规则》还规定,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住房、用车等方面的规定,坚决反对特权、不搞特权。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外事纪律,严禁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等,坚决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新京报首席记者 吴为 编辑 陈静 校对 刘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