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财曰贪,爱食曰婪”,人类对于物质上的需求,还有生理上的需求,使得人类对于财物和食物有一种本能的渴求,这种渴求如果得不到限制和扼止的话,就会产生非常大的危害,因为如果一个人对自己所能得到的资源还不能满足,就必然会侵占他人的利益,比如说70年代的贪官汤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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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兰英生于1945年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马塘镇,在这个不算大的镇上,她的家庭其实算是有钱人家,一共15口人,主要做手工业,每个月加在一起收入能有200多元,按照当时工人每月工资仅20元到30元的程度,汤家真的是不愁吃穿,谁从她家门前经过,不说嫉妒,也是要羡慕羡慕的。
何况汤兰英自己也本身也不差,高小毕业,写得一手俊秀字,谈吐还得体大方,同时在当地还是有名的美女,身材苗条纤细,面容茭白干净,又非常会打扮,卷头发、香氛、时髦靓丽的服装,基本上成为了她的标配,更有一份信用社会计的体面工作,因此常常引来男士青睐的目光,还有女士愤愤的白眼。
一个女人在七八十年代能活成这个样子,按理来说这样也够了,已经算得上是名媛了,可汤兰英不仅仅是这样,她常常吃的是:皮蛋(一次买300只 )、海蜇皮(一次买100斤),香肠、香肚、咸肉、冬笋、鱼肚、蛏干、鸡、蛋等;她的鞋子衣服不仅是橱窗里最贵的,还经常不重复;家中2辆自行车,8只手表;更厉害的是一年到处旅游。
出去旅游,邻居同事开玩笑说要她带礼物,带土特产,她也欣然同意,有人去她家拜访,她必然招待对方大鱼大肉、好烟好茶,走的时候还要对方顺点东西走,别人找她借钱,120元说给就给,还不用还,所以其实当地人尽管嘀咕她,但到底还是对她抱有好感,还愿意夸她一句“有义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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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种“义气”并不是出自真心的,她大方的人群,主要还是能成为她保护伞的人,甚至不惜与9人保持不正当关系,因为支撑汤兰英这些奢靡生活的资金来源,可不是她的工资,而是马塘信用社的钱,1970年马塘信用社银行和财政合并,汤兰英干会计又干出纳,就是说既管账又管钱,汤兰英连续不断贪污了10年,共45000元。
45000元是什么概念?在当时大概是一个工人150余年薪水的总和,就和你们听到郑爽一部片子1.6亿酬劳,而普通人每个月存一万,也要攒1333年时的震惊一模一样,所以她需要有很多人为她打掩护,曾大办180余场宴席,得以在1974年和1975年两次整社查账中,获得副主任赵某的通风报信。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也是1975年,不过是5月5日晚,汤兰英被人举报了,东县人民银行工作人员突击检查,汤兰英无所遁形,整个信用社就剩下她东拼西凑来补账的9000元,所以汤兰英一案被披露之后,因数额巨大,影响也巨大,直接轰动全省全国,如果当时有热点一说,那么“大贪官汤兰英”就是高频词汇。
1977年7月15日东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宣判,被告人汤兰英以贪污获罪,被判死刑,直到这一刻汤兰英才知道自己犯了大罪,不过一切都为时已晚,即便她想要上诉,但最终还是维持原判,行刑那天是7月24日,汤兰英被押上车,围观群众人山人海,她在一声枪响之后,流着泪倒在了苍绿的杂草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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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义之财一旦沾染,必然会得到审判,就像汤兰英一样,行刑当天无数人的目光将她永远钉在了耻辱柱上,过往多么风光,结局就多么凄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