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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共产党员的风范】 冀州最早的女“劳模”刘翠苗
刘翠苗(1914 ~ 1995), 女, 她于1936 年 22 岁时, 由今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官道李镇西沙疙瘩村嫁到官道李镇南刘家庄村。历任南刘家庄村妇救会主任、副村长、公安员和 4 个村的“联村社”社长。 “老劳模”。她是冀州最早的女劳动模范。她1944 年被评选为晋察冀边区劳动模范。据历史资料记载,那时被评选的,今冀州市域内仅仅 2 人。她还于 1950 年被评选为河北省首届劳动模范、1951年被评选为河北省工农业劳动模范。 据《冀县志》《冀州市志》等载,1944 年她办起冀县最早一批的互助组,不但开展农业生产互助,还开了粉坊以增加收入,开展生活互助。她 组织郭春苗、羡三翠等一伙儿妇女,成立起支前队,为八路军做军鞋等。1939 年到 1940 年,她们做军鞋 90多双、棉坎肩 270 多副,并且跑了 30 里地,送到八路军驻地王口村,有力支援了抗日战争。 “保垒户”。她家在抗日战争时期,是我党忠实可靠的“保垒户”。为了掩护中共党的干部和八路军干部、战士,她在自己家院内挖了地洞、地道。地洞挖在她家西屋地下,有1间屋大小,可以容纳10多人开会、5、6人住宿。地洞进口开在西屋炕面上,洞口上用一扇门厨门板盖、掀,门厨门板上铺上麦秸、谷秸、草,再铺上炕蓆,最上面放一个炕桌伪装。地道挖到地洞出口,出口开在西屋东南角外、与南屋的间隙处。她的大女儿王洪秀回忆:“曾经因为下雨,西屋与南屋房檐的雨水流到地道里和西屋地洞里,使西房与南房都裂了,西屋的土炕塌了。后重新修的房和炕。” 她家在抗日战争时期,曾经先后住过杨秀峰(后担任河北省省长)、李书城(后担任昆明市委副书记)、徐耕耘(后担任湖北省公安厅厅长)、当时的区长高堤及男女若干同志。干部们在她家多次躲过敌人的搜捕。 她平时照顾同志们的生活,烧水做饭,还站岗放哨,发现情况,及时用暗号通知同志们应付。同志们走时,有时还要带上她准备的干粮。 1940年3月的一天,敌人直扑她家。逼问:“八路藏在哪里?”她镇静自如地回答道:“我家没有八路。”敌伪军用5尺长的木棍子朝她浑身打,木棍都断成了3截,她咬着牙坚持说:“我家没有八路。”有个敌伪军用枪刺刀背抵着她脖子说:“不说就杀了你。”她说:“杀了我,我家也没有你们找的八路!”这时,外面响起枪声,一伙敌伪军才仓皇跑出去了。 “老先进”。上世纪60年代后,她就没有再当干部,一直到去世,也没有去城市跟女儿生活,始终在南刘家庄村,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村民们都说:“老太太可是个‘老先进’。” 她1944年3月就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战争年代,动员丈夫参了军。因为她忙于工作,自己的两个几岁的女孩子根本顾不了照看。有时,孩子们到了午饭、晚饭时间,见不到她,饿得哭,经常被好心的邻居领到家里吃饭;到了晚上,她也是经常回不了家,两个孩子坐在家门口等待。一个孩子坐一个门墩,被人们戏称为“把门将军”“二门神”。后来,为了工作,她干脆把小女儿长期托付给了外村别人家。 上世纪50年代,她一户一户地到村民家中动员“入社”。抗美援朝时,她带头捐献,她自己按两个大人,每人30斤、两个孩子,每人20斤,全家捐献了100斤棉花,得到上级表彰。 她晚年虽然不当干部了,但是,仍然严格按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虽然年纪大了,但是,党员会一次不拉地参加。去公社(乡镇)开会,因不会骑自行车,坚持步行,而且从来没有迟到过。她主动地帮助村干部做计划生育、收提留、民事调解等工作。她经常给青年、少年讲革命传统。 1983年,她69岁时,还被评上了“模范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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