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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共产党员的风范】 冀州第一位女党员刘玉芳
刘玉芳(1903~~1987),不但是冀州第一位女中共党员,而且是第一位女村党支部书记。她娘家是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冀州镇北关村,1926年出嫁到冀州镇伏家庄村。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2年底,担任冀州第一个农村党支部伏家庄村党支部书记。 秘密工作。1948年前,我党处于秘密时期。她家地处冀县、枣强两县交界,比较安全,便成了中共冀枣工委活动的中心和我党的堡垒户、秘密联络站。 当时,中共直南特委和枣强、冀县、衡水3县的早期党员和领导同志经常秘密来她家,传达党的指示、布置工作、接头联系。我们的同志一到,她全家就都忙起来,她去烧水做饭,丈夫忙去后门警戒,孩子们赶紧去前门放哨。虽然绝大部分时间是夜晚和黎明,她总是吩咐孩子们第一时间把同志们骑自行车来的车印扫掉。同志们的衣服破了,她补、缝好。为确保党内同志联络畅通和安全,她总注意根据敌情不断变换暗号:在家附近一个隐蔽的树洞里,放块土坷垃表示“平安无事”,可以进家;放块砖头,表示“有情况”、不安全,不能进家接头。为便于同志们随时来往,他们毫不犹豫地把自家心爱的狗活活打死。 当时,中共冀枣工委还在刘玉芳家办了个“地下”印刷所,油印党的宣传品。其丈夫胡灿章负责刻印,她负责装叠。为保密,都是夜间印制。无论时间多晚,即便是一夜不睡觉,也要把宣传品印制、整理、藏好。 1942年,她做开辟新区工作。当时的冀县是日伪的“模范县”,地处县城的一区是日伪长期盘踞的地方,情况相当复杂。她不顾险恶的环境和个人安危,立即投入到当时的“锄奸反特”中去。利用人熟地熟的优势,以串门、走亲戚的名义进行暗查,为我敌工队查出并处决罪大恶极、危害群众、破坏抗日活动的汉奸卖国贼多名。 与此同时,她还积极开展敌占区党组织的创建和发展工作。她建立和完善了双庙村、东八里庄村、岳良村、王家庄村、河夹庄村、黄沙村、北关村、西关村、城内槐林街等党支部,先后发展党员70多名。 无私奉献。为了解决党的经费困难,她先后卖了家里的8亩地。1937年8月,她听枣强的同志说国民党军队撤退时,在一人家留下了3支枪。为党的事业,她说:“多少钱也要买来!”“卖房子也要买枪!”为此,她家卖了12间房,毅然决然地买下了这3支枪,给了我党组织。 1938年2月,她生下第3个孩子。产后仅10天,就把孩子都分散寄养在老乡家,离家去了南宫,寻访党组织。在南宫期间,她不顾自己是一双小脚,为宣传抗日到处奔走呼号,动员各界妇女,投入到抗日洪流中去。 英勇无畏。1940年秋的一天,她在宏曲村做群众工作时,因汉奸告密,被日伪军逮捕到威县县城。她遭受“灌辣椒水儿”“踩肚子”等严刑拷打,连续10多天的酷刑审问,始终坚贞不屈,咬紧牙关,一字不吐。后经党组织多方营救获释。 听党的话。1947年,组织上安排她回到了伏家庄村再次担任党支部书记。她从挣工资的干部(每月25斤小米)变为农民,但是,没提任何条件,毫无怨言。 在“土地改革”运动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她领导的村,一直是全县的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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