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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录] 【足迹】59、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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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4-11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廖若晨星 发表于 2022-4-11 17:23
谢谢老知青自强不息老友回帖互动.下午好

谢谢老友!礼尚往来,应该的!晚上好!
 楼主| 发表于 2022-4-1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肖燕老友回帖互动!晚上好!
 楼主| 发表于 2022-4-11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味 发表于 2022-4-11 18:40
把婚姻当成了跳板的情况,屡禁不止!

谢谢四味老兄!我以为,把婚姻当成跳板的现象,过去有;现在也有;将来还会有!老实说,这种行为也不违法,怎么可能“禁止”得了呢?
所谓道德法庭,只适用于有道德底线的群体。而这些能够用道德自律的人,又怎么会去做有悖良心道德的事情呢?
谢谢老兄!您多保重!
 楼主| 发表于 2022-4-11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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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巧,你说的这起悲剧的女主角正是我初中的同班同学许某某,家住富水南路,出事前一天她还和几位同学在我家玩呢。没想到第二天就出事了。当天我们还去许家安慰两位老人的。事实真相确如你述,许同学为了能招工回城,答应了那位保卫科长,那位保卫科长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和他确立恋爱关系才能招她进厂,其实,招工进厂班都还没上就发生了悲剧,真的是悲剧。只可惜许同学还是位才女呢!
——博友冬雪2012-09 17:04

发表于 2022-4-11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知青自强不息 发表于 2022-4-11 19:49
谢谢四味老兄!我以为,把婚姻当成跳板的现象,过去有;现在也有;将来还会有!老实说,这种行为也不违法 ...

是呀,不违法,所以就有!
 楼主| 发表于 2022-4-11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知青自强不息 发表于 2022-4-11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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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巧,你说的这起悲剧的女主角正是我初中的同班同学许某某,家住富水南路,出事前一天她还和 ...

      呵呵,真想不到许才女是你的同班同学。愿她在天国安息!但愿我的这篇小文没有打扰她!
——自强不息2012-09 17:23回复冬雪
 楼主| 发表于 2022-4-11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时代的悲剧!杀人的保卫科长当然该死,但A实在不应为了工作而答应和他确立恋爱关系,假如她不反悔,一生也未必能得到幸福。当然,在当时的情景下,她可能也有许多无奈。

——中知网友山光水色2012/2/14 23:40:00
 楼主| 发表于 2022-4-11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味 发表于 2022-4-11 20:02
是呀,不违法,所以就有!

当今社会,会钻法律空子的人和事多了去了。否则,何来打(法律)擦边球一说?
 楼主| 发表于 2022-4-11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悲剧只可能发生在那个时代。知青可怜,女知青就更可怜,她们除了要承担与男知青一样的心理煎熬、力不胜任的繁重体力劳动外,还要经受各种陷阱的诱惑(女人很难不被诱惑),同时,自身也被一些无赖视为可以掠夺、攫取、诈骗的物品,因而她们的命运就更加悲惨。许同学何罪之有?当然更谈不上所谓的‘忘恩负义“,即使当时用了一点小聪明,也罪不至死,当然也不应受到谴责。即使有承诺,结婚后还有离婚的选择权呢。那保卫科长就是一个地痞流氓似的恶棍,假公济私,运用一点小小的公有权力,趁人之危,强逼她人为妻,不允则轻易剥夺她人生命,实属十恶不赦。

——湖南知青网友大鼎罐2012-2-15 09:57:47
 楼主| 发表于 2022-4-11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强兄所写之故事绝非偶然。在那个年代,此类事甚多。究其根源不言而喻。知青,一个苦难的代名词,但愿这段历史永不重复!但愿这段历史人们永远铭记!

——湖南知青网友西岭望雪2012-2-15 11: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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