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自己的钱不能要 我看到网上新闻中心栏目中有一篇文章,题目为“打工女存折上多出4万多元退还给银行”,讲述的是重庆有一位打工女去邮政储蓄所办理存钱业务。她存入1000元,结果银行的营业员给她的存折上存入40700元。她发现后,立即将多余的钱退还给银行。她说,不是自己的钱不能要,再说如果要了,那位银行里给她办理业务的营业员就要受到惩罚,所以她觉得自己做得对。 看完这篇文章,引起了我的回忆。因为以前我也曾碰到这种事情。 大概是去年秋季某一天的上午。我去附近的某一家银行取款。当时我在该营业厅最东边窗口排队等待取款。大厅里等待存取款的人并不多。等到我前面的一位女士办完业务后,就轮到我办理取款。当时给我办理取款的窗口柜员是位小伙子。我要求取3000元,他很熟练且迅速地给我办理,他将我要取的钱先用手数了一遍,然后又将钱放在验钞机中过了一遍,就将钱和存折一起从窗口里递给我。我接到后,习惯性地用手再将钱数一下,发现是4000元,我再看看存折上的取款数是3000元。因为我已是老年人了,怀疑自己是不是糊涂了,于是我又一次的把钱细心地数了又数,仍是4000元;我把存折仔细地看了又看,存折上取款数仍是3000元。呀,小伙子多给我1000元呀。这时我的心怦怦地跳起来,因为以前我从来没有遇到这种事,今天是第一次。我没有犹豫,立即把钱和存折又重新递给那位小伙子营业员,告诉他,他多给了我1000元,开始小伙子还说,不会错吧,后来一核对,确实是多给了我1000元。他感到惭愧,并向我表示感谢,收回了那多给的1000元,我只是反复对他说:“你们干这项工作多不容易,出错是难免的啊, 以后要小心啊”。 回家的路上,我心中感到很高兴,因为我做了一件好事。后来我周围的人群中有人说,要是当时不多给,而是少给1000元,那小伙子是否会承认呢?我确信,那位可爱的小伙子也可能会承认的;也有人说,如果悄悄地把钱带回家,银行也不会知道。我说,不是自己的钱不能要,再说那位小伙子出了错,那他一定要赔偿的,还要受到处分,说不定会下岗呢。所以我认为我做对了。要是以后再遇到这种情况发生,我仍然会把多给的钱退还给银行的,当然,若银行少给我钱,我当然也会不客气地坚持向他们讨回来的。老年朋友,你说对吗。 (清泉水写的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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