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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丑老头 于 2022-2-25 20:57 编辑
在一生中免不了与交警打交道,有二次到现在还想不通。
第一次大约在1996年,我们从福建省东山县办事回家,汽车出了事故,这属正常。
那是原来的国道,经过福安市向北,有11公里的连续爬坡,汽车无法前进,那时太阳还没有下山、打110报警求助。
一直到晚上10点左右,一辆公安皮卡车来了,车上三人酒冲天。
他们问清情况后说:“这简单,你们车子停我们交警中队部,驾驶员住一晚30元,再付300元保护费。我们这里匪路霸太多,你们不付也没关系,车子停在里边砸坏我们不负责,你们交了保护费保证车子完好无损”。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只得付了,却没有发票。
我们车子中的其它人,在路边等待福州到温州的夜公交......
事后想,怪不得福建北部的国道沿线山坡上标语:打击车匪路霸,我懂了。
再一起在1999年吧,我们从苏州回嘉兴,路过江苏吴江县平望交警中队时,突然交警拦下车,扣了驾驶证,车子开了平望交警中队。
警察拿来一张格式表格,上面是驾驶员姓名、驾驶证号,汽车行驶证......
再下面就是各种违章项目,要驾驶员自己填,违章对号入座......
驾驶员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填什么?我们是直路上行车,又没有红绿灯、转弯......
驾驶员只得填超速行驶......
交警对驾驶员说:“你自己填的吧,罚款200元......”
也许交警的眼睛就是测速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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