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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 年前的冀州“惠政”
距今(2021年)473 年的明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版《冀州志》(以下简称《志》),第177~~179页,是《卷之七.人事志三.惠政》。 该《志》范围含今冀州区、南宫市、枣强县、武邑县、新河县5个县(市、区)。此“惠政”大部分说的是今冀州区情况。 所谓“惠政”,按《古代汉语词典》解释,“惠”即仁爱、宽厚;“政”即政治、政事;“惠政”就是仁政、德政。作者理解,就如同现在的民政。 《志》刊载,473 年前的冀州“惠政”,有如下6项,均为官办的、为民服务的机构或者做法。 “养济院”和“漏泽园” 名称不同,但都是为鳏寡孤独的穷人和乞丐提供供养周济的福利慈善场所。一般是由官府出资修建,但也有以私人名义捐修的。 “养济院”正式创立于南宋(1127~~1279年)初年,距今已经近900年。明代洪武五年(1372年),朱元璋下诏:“诏天下郡县立孤老院(作者注:即‘养济院’)”。 《志》载,冀州于“明代洪武(1368~~1398)初,(距今600多年)立养济院,在州治西南”。收养“鳏寡孤独、老疾无告者”,每人“月给粮米三斗(作者注:即30升。按冀州过去的说法,1升米等于1.5斤。3斗就是45斤),岁(作者注:年)布一匹(作者注:整卷的布),净花(作者注:絮棉)一斤。”“八十、九十(岁)者,......给酒、肉、布絮、冠带(作者注:帽子等服饰),至养老之终止”。 《志》载,“成化十七年( 1481 年)”,知州李德美主持,“增修‘养济院’,西房五间,南房三间,北房三间,中立‘必先亭’一间”。 又载,嘉靖三十年(1551年),知州刘世绅主持,“创置‘漏泽园’”“于城南”买民孙雨的“隙(作者注:空闲)地五亩”。
“济留仓”和“预备仓” 名称不同,但都是用以储备粮食,备荒,救荒、救灾赈民。是明代所独有,由朱元璋在总结“常平仓”“社仓”等救荒之政基础上而创立的。 《志》载,冀州于明“景泰(1450~~1456年)初(距今500多年),设‘济留仓’,旧在州治西南,后改府馆。” 又载,“成化十八年(1482 年)”,知州李德美,在“州治之东北隙地”,改置‘预备仓’”。 康熙版《冀州志》载,《改置“预备仓”碑记》曰:当时,“岁丰,多方措置,积粮至一万五千担。因曰有所恃(作者注:倚仗)亦。” 又载,“预备仓”改置后第二年,“漳河决,郡邑流殍(作者注:饿死的人)甚众”,因为,有粮“赈济部民,赖以全活着动万计”“民免流离”“感德闻风者,靡(作者注:多)不歌谣称道”。 《志》载,“弘治五年( 1492年)”,知州黄钊主持,“重置‘预备仓’东西廒(作者注:贮藏粮食等的仓库)一十六间,南廒并门一十一间”; “正德(1506~~1521年)中、嘉靖(1522~~1566年)初,俱重修大门、‘广仁亭’各一间,廒三层共六十八间”。 《志》载,“济留仓”和“预备仓”,储备的粮食,看年景“丰歉酌量多寡,散以济贫”。 其他 有以下4项。 “义冢”。就是古时埋葬无主尸体、光棍汉、贫苦之人的公共坟地。 《志》载,冀州于明“成化十九年(1483年.距今500多年),置‘义冢’。在州城南门外。五亩。”“弘治十五年( 1502年)”,知州周旻主持,“改置‘义冢’”,将其“移于城内东南隅”。 “药局”。《志》载,早在宋代(960~~1279年)时(距今千年),冀州就建有一所“惠民药局”,是“蓄药修合,以疗贫民之疾之所也”。可惜,后来年久失修,几欲“废也”。 幸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春,知州刘世绅主持,把“药局”修复如初,并添“置药橱”等,“民甚便之”“仁民之一端(作者注:正派之举)也”。 《志》载,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距今400多年),知州刘世绅还做了两件事。 “蠲(作者注:减免)赋”。即减免税赋。当时冀州“几有水旱”“被灾伤地粮”无数。刘世绅逐级上报奏请了“酌减免”“赦蠲免逋(作者注:拖欠)赋”。 “恤刑(作者注:慎重用刑)”。当时,“儿(童)重刑”。 刘世绅逐级上报奏请了“减死”“免刑罪”。 《志》载,“以上二事,四县(作者注:冀州外)俱司(作者注:操作,处理)”。 作者感言。473 年前封建社会的官府、官员如此重视民生问题、民政工作,作为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和初心的我们共产党人,应当学习、效仿,并且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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