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几句争执引来杀身之祸
2005年5月3日晚上9时许,在太原市的山西省冶金厅招待所停车场内,北京民警李忠义遭多人殴打,并于次日凌晨因伤势过重死亡。当地警方调查发现,此案主谋竟是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的刑警刘立民。一时间,“警察打死警察”成为全国性的新闻事件,刘立民也恶名远扬。
随着警方调查的深入和专家的介入,在调查中被描黑的“脸谱化”的警察形象逐步变得清晰起来。
“被打死的那个北京警察开的是一辆墨绿色的丰田霸道’。”案发后,一位山西省冶金厅招待所的员工记忆犹新。而那辆失去主人的“丰田霸道”一直静静地停在事发地,直到5月9日下午,李忠义的亲友从冶金厅招待所停车场开走了这辆京H/J1331的“丰田霸道”越野车,总共存车6天。
受害民警名叫李忠义,时年47岁,系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巡查大队民警。“五一”黄金周期间,李忠义和其妻子、亲友一起到山西五台山旅游。
5月3日下午,李忠义一行在返京前特意到太原市桃园北路天客隆超市购买山西老陈醋。傍晚6时许,李忠义等人购物后从超市出来准备返回住地。天客隆超市和路口之间,有一个麦当劳餐厅和一个报刊亭。事发前,李忠义等人从超市购物出来后,把车开到了非机动车道上,到了报刊亭前,李忠义停车买了本杂志。这时太原刑警刘立民开着一辆沪D27610的黑色桑塔纳轿车正好跟在后边。
据坐在刘立民车上的21岁女青年梁某事后陈述:“刘立民见前面有辆京牌的越野车挡着路,就按喇叭,当时前车上的人正在路边买东西,听见喇叭声后就上了车。”李忠义把车开到十字路口时想直行,但遇到了红灯就停了下来,跟在后面的刘立民想要右转,但因为李忠义的车挡在前面,使他无法转弯,于是就又一直鸣笛不止,催促李忠义赶紧开车。
据太原当地公安内部人士透露,当时李忠义下车后冲着刘立民很生气地责问:“你看不见前边有红灯吗?光摁喇叭你就能飞过去?”而桑塔纳轿车上的刘立民也气势汹汹,双方发生了争吵。随后,绿灯亮了,李忠义驾车离去。然而,就是这几句争执,为李忠义招来了杀身之祸。
从双方争吵的现场来看,两名警察开车走的都是非机动车道,而且在路旁有个明显的禁止左转和直行的标志。刘立民在法庭上不承认自己违章,他说太原市的规定是机动车可以借道非机动车道右转,而同样走非机动车道却要直行的李忠义是违章行驶。有记者调查,在桃园北路十字路口双方争执现场,确实有不少机动车从非机动车道右转。
据刘立民所在的尖草坪分局的督察大队队长李凤林分析,李忠义觉得,前面是红灯,你难道看不见?而且,你上海车在我的北京车面前“牛”什么,肯定没好气。刘看到李忠义驾驶的轿车是北京车牌,觉得一个外地人竟然敢诈唬自己,便决定要“教训教训”李忠义。于是,“刘立民一面跟踪李忠义的车,一面打电话召集了数名社会上的人,告诉他们要教训的是什么人,在什么地方。”李凤林认为,刘立民和李忠义的车各挂京沪两地的车牌可能导致误解升级。
警察找来打手报复同行
当晚8时50分许,李忠义等人驾车返回住地唐都大酒店,其他人下车后,李忠义开车到唐都大酒店对面的山西省冶金厅招待所停车场停车。
一位当时在停车场的员工回忆,晚上9时左右,他看着“丰田霸道”越野车返回停车场停好车后就往外走,转眼工夫,停车场里有人突然喊了一声:“有人在后面打架哩!”“我回头一看,在通往招待所大门的过道偏里侧有一堆人正围着一个人乱打。因为晚上看不清楚,场面很乱,大概有八九个人的样子。”这位员工马上赶过去,快到出事地点时,打人者收手后迅速逃跑。“一个身高1.7米以上的男子已头向东、脚向西地躺在那儿。受伤者穿着T恤,头上脸上都是血,已经昏迷不醒,地上流了一大摊血。我快到打架的地点时看见一个中年男子一边打手机报警一边从门外往打架的地点走,并早于我到了被打的男人跟前。后来知道他和被打者是一块儿的。”
“太快了!整个打人的过程就不到1分钟时间。”门卫心有余悸地说,“当时没看到行凶者是否自带凶器,但可以肯定他们当中有人用了案发地点旁边的扫帚、铁簸箕。那伙人出手特狠,要不就不可能不到1分钟把一个块头挺大的中年男人放倒在地上。”稍后,120急救车和110民警先后赶到了现场。“当时,受伤者伤得很重,情况紧急,需要迅速送往医院抢救,而来的3名120救护人员抬不动受伤者,是我帮忙把受伤者抬上120急救车的。”门卫说。李忠义被送到医院时已经脑死亡。5月4日凌晨5时,虽经医院全力抢救,李忠义终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
案件发生以后,太原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局长亲自挂帅,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侦破,并通知所有休假的民警立即返岗,查找车牌号为沪/D27610的黑色桑塔纳车。5月6日,9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9人中有6人为刑满释放人员。
公安部门:个案不能代表警察整体形象
案件发生后,北京市公安局和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有关领导立刻赶赴太原探望家属,直至6日案件彻底告破后才返回北京。
公安部新闻中心处长郭蓓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仅仅是个个案,正好碰到这么多没素质的人,正好这个人是警察,正好受害者也是警察,两个都是警察,大家才会这么关注。”郭认为,个案并不能代表警察的整体形象。
“这孩子出这事,真可惜!”刘立民所在的尖草坪分局的督察大队队长李凤林说,刘立民是1970年出生,现有一个两岁的女儿。“4月30日放假前,我还特意给他打电话,嘱咐他马上要过节了,别喝酒,别出事。谁想到……”李凤林回忆说,他是8日上班后才听说刘立民出事的。他对刘出这样的事很吃惊,“因为刘立民工作干得不错,是个很利索、业务素质相当好的年轻人,他也是好警察。”
李凤林分析说,当时一是双方没亮明身份,二是两个人火气都比较冲才酿成此惨剧。”“刘立民可能也是找人吓唬李忠义。打人的时候,刘立民并不在场。”
尖草坪公安分局宣传科黄科长对刘立民的评价是:“工作认真,性格不错,与同事处得也好。”并说“案发后刘立民曾在很短时间内向中队领导汇报说自己闯了祸,并很快去自首。当他听说李忠义已经死亡的消息后,他马上哭了。”
针对刘立民身染黑社会、让刑满释放人员充当打手的说法,太原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史水鸿予以否认。他表示,刘立民只是给该案中的安胜利、张吉两人打电话,让他们帮他“出气”。“其他人只是这两个人纠集的。刘立民只是跟这两个人认识。”而对于有人质疑刘立民何以有能力买私家车,史水鸿说:“那辆普桑是他花4万元钱买来的,他三十多岁的人了,还买不起一辆普桑吗?”关于犯罪原因,史水鸿认为,是个人修养不够和一时的激情犯罪导致了好警察打死另一个好警察的悲剧。
判决与结局
2006年4月26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刘立民等9人故意伤害案作出一审判决:太原警察刘立民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周传全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9年不等。此外,刘立民等9名被告人还被判令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因被害人死亡的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共计59.21万余元。在一审判决后,刘立民等9名被告人均提出上诉。
2006年11月15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终审此案,对这起故意伤害案件的刑事附带民事部分均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与此同时,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判处故意伤害犯周传全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6年12月30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罪犯周传全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评析与思考
思考之一:警察的脾气为什么这么坏?
公安部新闻中心处长郭蓓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这仅仅是个个案,正好碰到这么没素质的人,正好这个人是警察,正好受害者也是警察,两个都是警察,大家才会这么关注。”郭认为,个案并不能代表警察的整体形象。实事求是地说,太原警察打死北京警察,确实是一个个案,个别警察的劣行也不可能动摇中国警察的根基。但是,这起案件集中暴露了警察队伍的特权思想的严重性。个别警察的特权思想、有法不依、执法犯法、滥用权力、不受监督等,确实也使一些民众对警察产生了不信任感。有网友说,如果两个警察中有一个是老百姓,也许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因为是警察,相对于老百姓来说,他们都觉得自己高人一等,一般都有特权思想。他们什么时候受过别人的气?当然忍受不了,都是气不打一处来,于是“针尖对麦芒”地干上了。
而警察的特权思想中,占主要成分的是“地头蛇”意识。也就是说,警察的特权也只是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你再是警察,到了你管不到的地方,你当然“牛”不起来的。刘立民“牛”在是在太原,所以,他的特权就有了完全施展的环境;有人敢和自己诈唬,他当然要给他点颜色看看。那么,李忠义有没有“地头蛇”意识?也有。他之所以敢于同刘立民发火,因为看轻了他的上海车牌——我俩都是在外地,自己的北京车牌并不比他低一等。如果他知道对方其实是太原车,开车的是太原的警察,因为他挡了对方的道,所以气势汹汹,也许会马上理解对方的。
对于这件事,老百姓有老百姓的说法。在太原开出租车的张师傅说:这件事已经在太原传得沸沸扬扬影响很坏。两个警察谁都不鸟谁,都是吃公安饭的嘛!我们一点也不奇怪。”
老百姓的一句话就点出了问题的实质——是特权者的“惯性碰撞”,这要比政府官员的看法深刻得多了。
大水冲了龙王庙,“两个警察谁都不尿谁”,就干出了事故。如果群众遇到了这两个警察,除了忍气吞声,还能有什么好果子吃呢?
警察是个特殊的职业,因为要处置违法犯罪和突发性事件,国家对这种职业赋予了较大的权力,但是这种权力越大,膨胀的基数也越大。我们有些警察的脾气要改,除了要对其权力进行约束之外,还要针对其“拥有很多权力和权威”的职业特征,通过心理和教育上的引导,使他们清醒地认识权力的性质,防止权力的破坏性。只有这样,他们的脾气才会变好。
思考之二:纠纷解决与犯罪预防
社会结构的多层次性利益分配的差别性,决定了人们之间的矛盾冲突纠纷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排难解纷也就成为必然的和必要的。没有冲突,社会就会呆滞,就会灭亡。关键在于社会必须对冲突进行适当的调节,使冲突不以将会毁掉整个社会的暴力方式而进行。
综观本案,完全是由一起很小的纠纷引起的。假如太原警察在通行受阻后不在后面鸣笛不止,假如北京警察能忍着点,在对方鸣笛不止的情况下做到“不与他一般见识”,不下车责骂,假如太原警察被责骂后能反省自己的行为而不去报复,这一切均可避免。
然而,由于双方特殊的身份谁也不愿忍着,尤其是太原警察,在自己先不对的情况下受人指责,即产生报复心理,导致事件的发生,应负有主要责任。
如前所述,纠纷难以彻底避免,那么,发生纠纷以后怎么办?比如,停车纠纷,当两辆车几乎同时出现,而停车位只有一个时,怎么办?现实生活中,国人的表现实在不尽如人意,双方极力争抢,甚至因此打得头破血流的也不少见,而在澳大利亚,两个老外采取掷硬币的方式,轻松地解决了这一纠纷。在这里,双方的涵养、素质对纠纷处理模式的认同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所以,用幽默感去化解纠纷应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当然,前提是对方也应当具有幽默感。如果双方都能设身处地地站在对方的立场上去思考一下,即使发生纠纷,也可以较快地得到解决。
在一个文明的社会,个人、社会自力解决是纠纷的最主要解决途径。个人自力解决的纠纷,占全部纠纷的最大部分;社会以团体力解决的纠纷,占全部纠纷的较大部分;国家参与或主持解决的纠纷,只占全部社会纠纷的最少部分。在国家产生以后,个人自力解决的纠纷越多,社会自治解决的纠纷比重越大,越说明一个国家的国民素质高,说明一个国家的社会和谐程度高。反之,一切纠纷都依赖国家解决,即使也能达到某种安定或稳定,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和谐。
通过本案,也提醒我们,随着汽车时代的到来,“路怒症”也是应当注意预防的一种心理疾病。另外,全社会都应高度重视心理健康和犯罪的心理预防,及时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从而避免许许多多的犯罪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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