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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州村庄故事】 田村的寨墙及寨门
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南午村镇田村, 位于冀州城南偏西40华里,明清时,称谓“田村 镇”,是冀州“四大古堡”之一。民国《冀县志》载:“步冀之南四十里为田村堡,堡隶冀者四,居积贸易比于州,而此堡为四之冠。”该村“有 堡有 墩有 铺有 市有 亭”。(作者注: 堡,即“有围墙的村镇”(《现代汉语规范词典》); 墩,“ 垒土为墩,高一些的土堆台、报警墩台,即烽火台”“遇警瞭望,以备声息,烽火之传”; 铺,即“铺递”“十里一铺,设卒以递公文为铺递”; 市,即“集市”,集期是农历“三.八”日; 亭,多建于路旁,供行人休息、乘凉或观景用。古时,作为驿站,十里或五里设置一个,十里为长亭,五里为短亭。源于周代)。) 寨墙。该村寨墙呈长方形,南北长,东西窄。 它非常坚硬,不是土坯垒成的,而是,用土或参有石灰的土冲压成的。 它比较崇高,一人多高;很宽厚,上面能走牛车,宽有2米左右。
寨墙上,建有如齿状凸凹形的墙(堞),墙下有(若干个与墙垂直的)排水沟孔。 存在时间。寨墙于明朝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修建。到清朝嘉靖二十五年(1820年),虽旧但完好无缺,使用了277年。太平天国时的1860年,寨墙已经损坏,墙变矮,使匪徒可以爬跃而过。到了400多年后的上世纪60年代初,人们还可以看到残余的寨墙遗址。 寨门(楼)。石砖木构筑。寨门有专人看守,住在寨门旁的值班屋内。晚上关门,早晨开门。 值班屋内备有抬枪、牛腿炮、砂子、碎铁片、火药等,用以守备。可向外射箭投石,用以防匪徒。 寨门数量,与其他方有所不同:绝大多数地方的寨门或者城门,都是有南北东西4个门,而这村却有5个门:除去南北东西4个门外,还多了1个“后西门”。 据说,起初是没有“后西门”的。是因绰号“兔子”的大财主为自家方便,逼迫村里开的。 “兔家”几十个小伙子,夏天穿一身紫花单衣(种的紫花棉花,土黄色,织出布也是土黄色),形似兔子,因而村里人戏称“一窝兔家”。 “兔家”在山东济宁有买卖,经营绸缎布匹,在本地里也卖布。很富有,财大气也粗。 “兔家”居村西北处,“兔子”以出村或者走西门,或者北门,不方便为理由,要开城门。村中开始没同意,他就到冀州“走后门”,与村中打官司,结果村里输了,只好开了“后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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