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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古希腊智者派的著名代表人物普罗泰哥拉招收了一个叫欧提勒士的学生,教他学习法庭辩论之术。师徒二人事先签订了合同,规定欧提勒士先付给普罗泰哥拉一半学费,剩下的一半,等欧提勒士毕业以后第一次出庭帮人打官司并胜诉之后再付;如果第一场官司打输了,则证明普罗泰哥拉教学无方,那么欧提勒士剩下的一半学费就可以免去不交。 但欧提勒士毕业以后并不出庭打官司,也不去交剩下的一半学费。普罗泰哥拉等得不耐烦了,就向法院起诉。 在法庭上,师徒二人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普罗泰戈拉的理由是: “如果欧提勒士这次官司打赢了,那么按照合同,你应该付给我另一半学费;如果你打输了,那么按照法庭的判决,你也应该付给我另一半学费。这次官司你或者打赢,或者打输,所以,你都得付给我另一半学费。” 谁知,“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欧提勒士针锋相对地反驳道:“如果我打赢了这场官司,那么按照法庭的判决,我不必付给你另一半学费;如果我打输了,那么按照合同的规定,我也不必付给你另一半学费。这场官司我或者打赢,或者打输,但不管是赢还是输,我都不必付给你另一半学费。” 据说。这场辩论立刻难倒了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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