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网上文贴:一座被四个贪官连续治理了二十年的城市,如何如何。 廿年落到坏人手,天高三尺搜刮透。 前赴后继齐疯狂,罄竹难书(都成)阶下囚。 这回捉将官里去,贪污腐化罪风流。 多少金票都敢要,大小罪孽一笔勾。 从来天理不可欺,东门黄犬再难有。 害国害民害自己,好官不做弹爆头。 注: 1、廿年疯狂:某城二十年来先后换了四任市长书记,个个都是贪污犯,前赴后继,一人任期五年,共二十年。经群众举报,上级查处后降级的降级,坐牢的坐牢,还有判死刑的,后来改为死缓,看来要终身坐牢。要把牢底坐穿,真是可恨之极。 2、天高三尺:唐朝有一位县官离任,百姓送一块匾,上写“天高三尺”,县官很高兴,以为是明镜高悬的意思,拿回家炫耀,还是县官的父亲看后,解释道:天高三尺者并非天高而是地太低,说你刮地皮,刮了三尺,因此天自然高了三尺,是骂你小子! 3、东门黄犬:《史记·李斯列传》载:秦二世二年七月,丞相李斯因遭奸人诬陷,论腰斩咸阳市。临刑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用以作为为官犯罪遭诛,抽身悔迟之典。 4、弹爆头者,枪毙之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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