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黄煌长 于 2020-11-5 04:30 编辑
美国的选举人票 美国的政治体制是一个总统制的国家,在其早期的权力构架中,并没有政党的因素,只是在后来政治角逐中,政党不断在其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所以才孕育了美国现有的选举制度,这是美国所独有的。 美国大选中公民投票被称为普选(General Election),根据每州在国会中的参议员+众议院席位总数多少,每州拥有数目不同的选举人票。在大选年,11月初举行大选,选民在数名总统候选人之间选择一名,随后各州统计每名候选人在本州所获实际选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即获得本州全部选举人票。然后将候选人在各州所获所有选举人票数相加得出最终选举人票数。由于全国共有538张选举人票(对应于100个参议员席位+435个众议员席位+哥伦比亚特区3个席位),因此首先获得270张选举人票的总统候选人将成为美国当选总统。 美国各个州拥有的选举人票数目同该州在国会拥有的参众议员人数相等。根据规定,美国国会参议院由每个州选举出的2名议员组成,而众议院议员人数则根据各州人口比例来确定。因此,人口多的州产生的众议院议员人数就多,同时在总统选举时拥有的选举人票也多。如人口最多的加利福尼亚州的选举人票多达55张,而人口较少的阿拉斯加州只有3张选举人票。鉴于这种情况,在历届总统竞选中,人口众多的州都成为总统候选人争夺的重要目标。 选举人团制度还规定,除了缅因和内布拉斯加两个州是按普选票得票比例分配选举人票外,其余48个州和华盛顿特区均实行“胜者全得”制度,即把本州的选举人票全部给予在该州获得相对多数普选票的总统候选人。由于各州选举人票的数量相差较多,这样就可能出现在全国普选中累计得票多的总统候选人不能赢得总统选举的情况。美国历史上曾多次发生上述情况,一些总统候选人虽然在大选中获得的普选票少于竞争对手,但却因得到的选举人票多而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