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黄煌长 于 2020-10-24 05:00 编辑
抗美援朝纪念章
我国抗美援朝纪念章的设立背景:1951年10月,准备筹备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时任全国政协副主席的郭沫若、陈叔通与时任北京市委第一书记的彭真联名提议致信全国政协主席毛泽东,建议在中国人民志愿军出国作战一周年之际制发抗美援朝纪念章。 郭沫若、陈叔通、彭真三人的原信内容如下: 主席: 为了纪念我们全国人民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伟大战争,特别是伟大的中国人民志愿军的出国作战,我们提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在中国人民志愿军出国作战的纪念日制发抗美援朝纪念章,送给我国志愿军全体指战员、战斗员、政治工作人员,后勤工作人员和运输工作人员,以资纪念。 郭沫若 陈叔通 彭真 毛泽东主席接到信后表示同意,并将此提案提交到政协一届三次会议上讨论。 1951年10月23日至11月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期间,根据郭沫若、陈叔通、彭真的提议,大会讨论决定制作抗美援朝纪念章,颁发给所有参加抗美援朝的人员。 此枚纪念章为铜质,主体为五角星外围加放射光芒,五角星的五个角上镶嵌珐琅,五星正中为毛泽东左侧面头像,外围环绕麦穗,下方环绕绶带,绶带上写有“抗美援朝纪念”。纪念章背面刻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赠”字样和年号“1951”。纪念章上方有上挂,使用别针佩戴在衣襟上。
此枚纪念章发放数量大约250万枚,即在1951年10月19日抗美援朝一周年时在朝鲜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官兵以及其他参加抗美援朝的工作人员都有发放。
1958年5月,部队接到命令准备回国。给每个战士发了抗美援朝的纪念章,纪念章两边是中朝两国国旗,中间是蓝色衬底的和平鸽,底下是朝文写的“朝中友谊”。
(各种抗美援朝纪念章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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