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抵御酷暑的最简便方法,就是少穿点。颜色光鲜、式样新潮的夏装,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可少得有个度,一些人或者随手把上衣往上一翻露出个大肚腩,或者干脆直接脱掉将整个上半身裸露出来。自己是潇洒了,可有没有考虑到这样会有碍观瞻?何况,脱掉这点衣服,其实并不能让自己感觉到更凉快。 人类发明衣服的初衷可能是为了保暖,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衣服所承载的还有审美情趣和道德理念。任何人都可以在衣服款式、颜色搭配上创新甚至标新立异,其他人即便看不惯也不便去管,或者说无权干涉;可要是玩起赤膊光膀的一套,就与文明相关,和道德相关。不论在人流如织的旅游景区,还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胡同口、小区里,如此行为都与一个文明的社会、优美的环境格格不入。 膀爷多是些大老爷们。糙点可以理解,可公共场合不是自己家,不能想咋穿就咋穿,也不能将陋习视为不拘小节,更不能觉着这样能显示男人味、阳刚气。你不怕被看,但别人嫌难看;你无所谓,但别人很有所谓。一个文明的城市里不该有如此不雅的景观,一个稍有公共道德的公民都应该摒弃这样的行为。 实际生活中,遇到不文明现象,很多人不愿管也不敢管,宁肯装作视而不见也不想因此招惹麻烦。令人欣喜的是,包括济南在内的许多城市管理部门,已经将目光投向“膀爷”,并采取了曝光、罚款等手段。你不是不怕被人看吗?那就公开曝光让更多人围观。今年5月1日起,《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条例规定,在公共场所赤膊的,不听劝阻的,由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天津静海、和平警方都已经对赤膊男子开出了罚单。 在此也提醒那些膀爷们,若因不文明行为被曝光被罚款,千万别喊冤,“谁叫你赤膊”?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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