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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的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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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8 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房产继承的套路

看到一则冷幽默。

上海老奶奶咨询律师:说她有一套一百平米的房,大约值千万,想把它给儿子,过户费和遗产税太高,大约近百万!问怎么能减免费用?


律师答:

1.妳与老伴离婚,房给老伴,房证去掉妳的名字。
2.叫儿子也离婚。
3.妳老伴再和儿媳妇结婚,房证上加儿媳名。
4.然后,妳老伴再与儿媳离婚,房子给儿媳,去妳老伴名。
5.再后,你们各自复婚,房证加上儿子名。

这样,省去过户费且获首套房优惠。共离婚、结婚六次,工本费每次9元,共计54元。总共省各种税费87万元!

这就是中国式房产继承的避税套路!

请问:这样方式处理遗产房,我们能接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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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清云淡 + 5 相当可爱!
阿强 + 3 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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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8 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老师幽默佳作:房产继承的套路
发表于 2018-8-18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这是啥事儿!
发表于 2018-8-18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大哥的幽默佳作——房产继承的套路
发表于 2018-8-18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一个很实际的问题,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应该是最简单,可现在弄得那么复杂,还要化那么多钱,真是不可理解。
发表于 2018-8-18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风清云淡 于 2018-8-18 15:50 编辑

哈哈哈!好有趣的冷幽默!无语!
现在儿女不能继承父母遗产了吗?
发表于 2018-8-18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是套路,肯定没有诚信!
发表于 2018-8-19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分享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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