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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那事】 春节分“酒票”
上世纪70年代,我在公社(今乡镇)担任党委书记兼革命委员会主任,是全公社的党政“第一把手”。 当时,正处在“计划经济”时期,“第一把手”不但要全面负责“抓革命促生产”,而且,管理着许多物资的分配。每逢春节,给公社机关20多名干部分配“酒票”的情形,40多年后的今天,仍然难以忘记。 当年,各种生活物资紧缺,要购买布、粮食、食油、肉、烟、酒等等,除去需要钱外,还必须有“票儿”,如布票儿、粮票儿、煤票儿、肉票儿、酒票儿等等。 当年,布票儿、粮票儿、煤票儿等的分配,国家有既定的规定,而肉票儿、酒票儿等,则由一个县、一个单位根据拥有物资的多少情况来分配。 当年,低档酒人们可以随便购买,而一些好些的,人们普遍钱少买不起。到春节时节,人们一是要孝敬老人,二是自己也想改善一下,就需要购买点好些的酒。而好些的酒,供应的数量有限,每逢春节前,县里就给各个公社机关分配一定数量的酒票儿,分配的数量,一名干部平均也只有2瓶左右,而这其中,还含好、中、差3个档次。当时,我所在的河北省衡水地区冀县(今衡水市冀州区),好的是67度老白干;中档的是65度老白干、大曲;差的是烧酒。所以,分酒票儿的难题,就只有“第一把手”来完成啦。 当年,每逢春节前,我作为“第一把手”,为了减少人们闹意见,在分酒票儿时,就需要认真考虑、反复权衡,甚至,还要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一名干部平均的2瓶酒,一、优化照顾家中有老人需要孝敬的,分给1瓶好的或者中档的;二、照顾职务比较高、平时工作比较积极的,分给1瓶好的或者中档的;三、对一些有特殊需要如有婚事的,照顾1瓶好的或者中档的。当时,在春节期间,没有得到好的或者中档酒的同志,往往很有情绪。 忆当年,物资匮乏,分酒都难;看如今,生活幸福,人人欢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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