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老友”聊聊30年前高考之后的一点小事,1987年,我的女儿高中毕业了,参加了高考,那年全国228万考生录取62万,录取率是27%,她被西安医科大学录取了,在上大学之前,她要求参加劳动,就联系了一家水暖器材商店,地处西北大学附近,在那里卖了一个月的货,得的工资够她一个月的生活费,入学后,我要求她上学期间,父母给她学费,自己登记一下,看看总共化了多少钱,开始她不愿意,后来一直坚持登记,五年下来化了4000元。高中毕业之后让孩子参加劳动,也知道父母的钱来之不易,当年我的工资是110元/月,好在女儿上大学不要多的学费,每个月生活费50元就行了,5年就这样过去了。我的这种方式也许“老友”认为我不通人情,给女儿上学钱还要登记,其实,这样孩子能节约开支,我一再对女儿说,我不是要你以后还给我。今天看到一条新闻“陕西大学生疑被校园贷催款,家中上吊身亡”,我感到震惊和同情,这样失去一个已经上了“大三”的孩子太可惜,作为父母是很痛心,从这件事情上也值得做家长注意,教育关心孩子,也要有点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