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0点,郑州市限购政策再次升级!
主要内容: 1。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区域。在《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郑州市部分区域实施住房限购的通知》(郑政办[2016)64号)规定的限购区域基础上,增加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 2。在上述限购区域,暂停向注册时间不足3年的企业(不含专管住房租赁业务的企业)销售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下同)。 3。在上述限购区域,暂停向己拥有一套以上(含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单身人士出售住房。 4。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2017年5月3日(含)之后购买的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不满3年的不得上市转让。 5。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2017年5月3日(含)之后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自签署《赠与合同》并办理转让确认手续之日起,赠与人满3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
简而言之 1、扩大限购范围,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全部限购。 2、注册公司不到三年的,企业不准买房。 3、单身的已经有一套房的,暂时不准再买房。 4、自5月3号起,买的房房产证到手那天起,3年内不准卖房。 5、赠予别人房子的,3年内不能再买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