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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为首”的冯梦周
冯梦周(1824---1897年),乳名福祥,字立德。河北省冀州市冀州镇岳良村人。以“孝为首”而闻名故里。 顺为孝。冯梦周因为家中贫寒,手中资金短缺,“客于州郡”去挣钱。某一年的8月15日中秋节,他想办法筹了点钱,购买了些瓜果酒肴,带回家中看望、孝敬父亲。他满认为父亲会高兴,可想不到父亲说:“我吃不起这些东西”,却把带来的东西扔到院子里去,使东西“俱废”。冯梦周虽然一时百思不解,却仍然面带笑容地与父亲一起过中秋节,并且告知家人:“使老人生气,我不孝也。”后来,他认真琢磨,明白了父亲的心意:穷家买这样的东西,有些奢侈。 养为孝。冯梦周在父亲生病期间,“身不解衣,夜不息烛”数十日。一次,父亲想吃焖饼。时值六月,天降大雨,平地水深2尺,他往返16里地,把焖饼买回家时,饼还冒热气哩,赶快让父亲趁热吃下,父亲很高兴。 信为孝。冯梦周认为,替父亲还帐,言之有信,也是孝。父亲因为生活所迫,有些借贷。冯梦周知道后,并且到归还日期仅仅三五天的时间,他手中又没有钱,于是,召集债主及乡约、地保到家中,欲把家里的宅院典当出去,用于还贷。债主及人们,体谅他的难处,劝他别急,允许延期些日子再归还。冯梦周感到,借贷延期归还是失信、耻辱。于是,赶紧去州郡银号借高利贷,并且,立即回家,归还了父亲的借贷。 后来,因为给父亲治病,冯梦周先后借州郡银号京钱270余吊,7年的时间,连本带利共800余吊。父亲去世后,他典当数亩土地,筹齐资金,归还了银号。他对子女们说:“不是我妄去基业。借贷是老人所用,不归还,为不孝。” 冯梦周曾经对自己的子女说:“天经地义之重,唯孝为首,孝为百行之原。”对老人要“鸡鸣至寝门问安,每食必亲视寒暖。冬温夏清展其心,方才无歉与天亲。”“今日为孝子,他日必能为良吏。” 他曾经给自己的子女们,历述冯氏自第1世后稷到第78世先贤的动人事迹。他说:“我们是后稷之裔”,其后几千年,许多好的传统要继承下来。 岳良村保存130年的《冯氏宗谱》对冯梦周评价很高,说他“治家严肃,教子有方,明于知人,善于处事,敬宗睦族,寔出人上”。 光绪二十年(1894年)十月初十日,“慈禧皇太后六旬万寿”,他被慈禧赏9品寿官和冠服朝珠,“以光先祖”。 冯梦周寿73岁。去世后,远近亲朋和众乡亲,路祭之桌、冥礼香烛,不计其数,摆满大街;哀泣之声、痛苦之情,难以枚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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