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不止用法律的形式赤裸裸的宣佈各族人的不平等,也赤裸裸的宣佈同種人的極度不平等。元朝這個由低級原始民族遊牧部落建立的朝代使中國又回到了奴隸社會。
在蒙元統治時期,蒙古人把全中國人分為四等(其實是三等,蒙古人當時並沒有把自己當成中國人),我們所處的北方是三等公民——就是歷史書上說的那個“漢人”,這是歷史書上講的。後面的故事歷史書上就沒有了,蒙古人如何統治漢人呢,除了建立必要的軍事力量和鎮壓工具(監獄),在最基層,每個村子派一個蒙古家庭統治整個村子的漢人,漢族人姑娘要結婚,必須和這家蒙古人的男人睡三天覺,用文縐縐的語言說,就是這位姑娘的處夜權是屬於蒙古人的;漢族老人到了六十歲,必須送到野地裡的一個墓穴裡等死,這個墓穴也就是老人們說的“磚打墓”。由此看來,蒙元時期是中國人最屈辱、最黑暗的一段時期,而不是像某些無恥的“愛國”歷史專家所吹噓的那樣“強大無比,威震亞歐”!
在具體統治措施上,元朝也黑暗無比:為了防止漢族人造反,每五家漢族人才能有一把菜刀,而且這把菜刀是放在蒙古人家裡的,只有蒙古人同意,漢族人才能生火開灶,所以漢族人習慣的把這家蒙古人男人叫“老灶爺”,女的叫“老灶奶”,還畫了圖貼在廚房,每到新年,這家蒙古人要到縣城匯報整個村子的情況,為了讓“老灶爺”“上天言好事”,到臘月二十三,每家每戶都會把好吃的送到蒙古人家裡,謂之“祭灶”。如果你有機會到農村看到“老灶爺”和“老灶奶”的圖像,你會發現圖中的人物穿著打扮都是蒙古裝。
元朝對漢民族的殘暴統治,甚至延伸到了床頭。在蒙古人征服時期,漢人和其他各少數民族百姓裡每家新媳婦的頭一夜是一定要給蒙古保長過的,因為他們是在蒙元征服王朝中,是最下等的階層,可以任人使喚欺躪。由於屈辱的初夜權,所以當時的漢人結婚後都是把第一胎摔死,這就是摔死第一胎的來歷,我們的祖先就是用這麼無奈,但又堅決的方法來維持著血統的純淨。
元朝統治者對漢人的殺戮,更是讓人發指:蒙古人曾一度要殺絕中國人,讓良田盡為牧場。若非耶律楚材勸說,使他們意識到中國人還有“納稅”這一功能,當今天下,早就沒有中國人的痕跡。儘管如此,蒙古人仍然曾經實行過屠殺幾個大姓的政策,在四川也曾屠殺過數百萬人口。蒙古人統治對中國社會也是極大的摧殘,漢人、南人是賤民,財產可以任意奪取,妻女可以任意糟蹋,生命可以任意殺戮。中國人甚至連姓名都不能有,只能以出生日期為名,不能擁有武器,只能幾家合用一把菜刀。在蒙古人殺戮和統治下,中國人口急劇漸少。一二二三年(南宋嘉定十六年)南宋有人口七千六百八十一萬,加上金國的人口,總人口超過一億。而離一二七八年南宋滅亡已經十二年後的一二九零年(元至元二十七年),面積廣大得多的元朝的人口才五千八百八十三萬。可以想像殺戮之慘烈。中國的文化由於蒙古人的入侵和統治而衰落。蒙古人還曾一度於山東沿海一帶每年夏秋之際,往海中扔拋成村的漢人以控制漢人人口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