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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国安邦论 作于1971年10月 定国安邦者,乃定国为主,安邦次之。夫国能定者,则邦不敢欺。若国尚不能定者,何谈安邦哉?故重谈定国,轻谈安邦,兹分述于下也。 一曰:夫国者,非一人之国也,必合百姓之心也。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方能万民乐业,社稷永昌。 二曰:必得其人也。夫圣人定国,必礼贤下士,虚怀若谷,选贤用能,克己复礼。以天下为己任,视百姓若至亲。为天下利者,用之。为天下害者,去之。不为勿以小人所左右,不以喜怒施令行。轻赋税,减徭役,促商贾,重农耕,以教为本,无为而治,乃为施政治世之本也。 三曰:必有一种清正之风也。讲公平,重信誉,行仁德,推礼仪。先正己身,再谈法律。慈善为怀,因利势导。是以人人知耻,个个争荣,文不欺心,武能奋勇,惩恶扬善,赏罚分明,老鼠过街,人人喊打,敬老爱幼,个个赞扬。均贫富则民不争,官不贪则民不盗,此民风也。肯付出,能给予,守纪律,担责任,保家卫国,敢于牺牲,当仁不让,见义勇为,是为民气也。如此才能内不生贼寇,外不惧烽火之忧。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洪基永昌。 四曰:必得贤人相助也。常言道: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即使浑身是铁,能碾几颗钉。故当求贤若渴,知人善任也。 五曰:当知进步也。前进和发展是历史之必然,故当知变革也。正所谓逆水行舟,不进则退。退则落后也。落后则挨打也。挨打则不敌也,不敌则灭亡也。 六曰:必有其公平公正之大法。古人云: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人有七情六欲,各有所好,无法则乱,故需使民有法可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然何为合百姓之心哉?譬如古之约法三章,今之民主集中制等,皆体天地人心之良筹也。 何为得其人也?如唐有唐,宗有宋祖,节俭爱民,方成盛世也。 何为得其人助也?如周得子牙,汉得子房,皆因有此等贤人来助,方能得天下也。方能成盛世。 何为清正之风哉?实为民心之所向背也。正所谓夫民尤水也,水可载舟亦可覆舟,此亘古不变之定律也。 何为进步乎?乃与时俱进,当知变革也。如秦之同轨,商鞅变法等,皆顺天应人,推动历史进步也。非此不能有今日之中国也。 何为公平公正之大法乎?即符合当代民心民意民情之法也。法不公则民不服,法不正则民无所从矣,岂可不察乎。然任何事物,都有其时空的限制,此一时彼一时也。所以任何法律都不能穷尽天下之所有事理,故其皆在人尔,重在实行也。正所谓法律不外乎人情,公道自在人心耳。 然何以安邦哉?曰:国强民附,国盛民安,则邦不敢欺。故只需独立自主,和平共处。强而不媚,弱则不欺,近而不争,远则不弃。不近不疏,不济不离。安邦何须多论。 呜呼:定国须合百姓意,安邦只要不亲疏。 所以为此论者,唯表行星济世爱民之心曲尔,岂有它意乎。
篇后语 : 此行星四十年前之作品也。试问今日行星尚能为此作乎?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可也。又问:能和此篇相同乎?未能也。可与此篇相近乎?不能也。再问:为何也?答:盖因时过境迁,此一时彼一时也。今日之行星或可于文采,语言文字等方面超出此篇,但不能超此真意也。盖因为文者兴之所致,信手拈来,无所不能也。今日发此旧作虽备感激动,却不能再为此篇矣。然意犹未尽。故吟诗一首以求尽兴也。 诗曰: 今有吾手写吾口,还将我口说我心。 古今多少为文客,信口雌黄俱沉沦。 故我山河只守旧,凭它岁月不创新。 虽活百载有何用,莫衷一是枉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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