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快乐退休老人 于 2015-3-3 19:40 编辑
黄昏恋的新动向 欢乐的春节过去了,我的朋友黄昏恋的事依然没有成功。要说我这位朋友,70岁出头,身体健康。大学毕业,当了二十多年领导干部,退休后有车有房有存款,一儿一女都已结婚另过,孙子也快十岁了。论说他的条件很好,简直就是“钻石王老五”。给他介绍对象的十来个,但至今未能解决。什么原因呢? 人们原来的普遍印象是:由于男人平均寿命比女人短,男人走的早,剩下的单身女人多。单身男人找对象很容易。但现在的事实并非如此。 剩下的单身女人比单身男人多,这是事实。但单身女人是不是都有再婚的需求呢?2014年下半年,石家庄市有关课题组对800位老人的基本需求作了一次调查显示:单身老年男性对再婚的需求占77.8%,而单身老年女性只有22.2%。其他城市也存在这样的现象:追求黄昏恋的女性老人的确远没有男性老人多。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究其原因,一是女方不愿意当“保姆”伺候别人,认为这是再找苦吃;二是老年妇女不愿再婚,怕子女们因此疏远自己。女人对孩子往往比男人更在乎,找到了老伴儿而疏远了孩子,这对老年妇女来说是“得不偿失”。 调查表明:十年以前,中国老人征婚、择偶的主要阻力和压力来自社会的不理解和家庭的不支持,如今,这一现象有所减轻。但是,老年人婚恋的主要阻力和压力开始向经济因素转变。 针对这种新情况,老年研究专家指出,要提高老年人征婚的成功率,老年人自身也应适当放低自己的征婚要求,灵活处理自己的经济和家庭事务,调整自己的征婚心态,遇事多从对方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尤其是忌钱物太精。不要让经济问题侵蚀双方感情。经济问题是再婚后双方最为关注的问题,如果双方都考虑自己的经济利益,私藏小金库或为金钱物件而斤斤计较,这也会给双方生活带来阴影,裂痕将逐渐扩大。 专家建议黄昏恋中要“约法7章”: 1:婚前财务约定:如住房权,大件家具,存款,有价证券等等,达成协议,为各自所有。 2:生活方式约定:如生活费支付办法,是一方全拿还是双方各半;同居一室还是有分有合的假日制,或自由来往的两边都住的生活方式等等。 3:婚后财务约定:共同财产是双方出资还是一方出资,日后归谁所有等。 4:与“前房”子女相处办法约定:是一起共同生活,还是各自尽抚养义务;百年后继承权的确认等。 5:双方或一方因年岁过大生活不能自理后的约定:是双方均由各自子女养老,还是共居老年公寓养老。 6:后事约定:是双方各自子女养老送终,还是双方平均每人留笔养老费作防老安葬费用。 7:其它约定:凡能想到可能发生的纠纷达成协议后去公证,然后领证结婚,即使日后发生矛盾诉至法院也好判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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