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法律法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从3月1日起正式施行,包括集体土地、房屋建筑所有权等在内的十类不动产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登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今起施行。《条例》明确,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等情况,应当回避。 3月1日起,《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正式施行,规定明确提出网上昵称不准违反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侮辱诽谤他人等“九不准”。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新版《残疾人航空运输管理办法》今起施行。《办法》将进一步规范残疾人航空运输的管理和服务,保护残疾人在航空运输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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