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唱过一首歌: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
我自己除了捡过硬币、纸钞外,还捡到过烟盒、冰棍杆、小孩的鞋帽、白领的U盘……
我也经常见到一些老年人在捡拾饮料瓶子,在垃圾箱中捡拾能吃、能用的物品。 但是你见过在马路边捡到一位母亲的吗?我今天见到了捡拾母亲的人,她叫习木(女,回族)。 在她“母亲”家里,她给我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2013年5月3日,48岁的习木在西大街见到一位老太太,孤苦伶仃,步履蹒跚,就上去搭话,扶着她送她回家。 进了老太太的家,才发现伸手不见五指,这是一个孤寡老人,住在简陋漆黑屋里,风烛残年。老太太时年79岁。
从此习木将她作为自己的母亲来收养、孝敬,给她租了条件较好的房子,给她生活费,用自行车推她到医院看病、打点滴,连医生都认为这是习木的母亲,或者婆婆。 习木每月工资两千来元,女儿还在上大学,丈夫属于下岗在家,并不宽裕。但是每月花在老太太身上的钱,超过一千。 幸亏家里还有两处房产,每月能有两千多元的房租收入。然而四五千元对于一个三口之家来说,也不算宽裕。但是习木没有动摇过对老太太的赡养。 习木是有信仰的,她是回族,信奉伊斯兰教。她除了赡养一位孤寡老人外,还利用业余时间在其他慈善场合做义工。她有一颗善良的心,平时见了流浪的猫和狗,都会给与相应的食物,况且是活生生的老人,怎能不管呢?她说她做这些事,丈夫和女儿都能理解,但是知道的也不是很详细。她做这些事很坦然,也很快乐。 毛泽东主席曾经说过: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
收入微薄,却能慷慨解囊,不图回报,当年的雷锋,当今的郭明义,也不过如此。 我们可以痛恨贪官污吏,可以指责违法违规现象,我们也可以选择做好自己的事情,也可以争取为我们的国家和社会,尽一份自己的力量。
我们这个社会不是没有高尚,而是我们有时不大注意,缺少发现,缺少褒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