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坦克兵 于 2014-11-14 19:54 编辑
财政部发布沪港通税收规定,内地个人投资者投资联交所股票差价所得三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
财政部称,对内地个人买卖港股差价三年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属于此次沪港通税收政策的优惠措施之一。主要考虑沪港通尚处于启动试点阶段,为吸引内地个人赴港投资,推动沪港通的开展,在税收政策方面给予适当优惠。免税期限暂定三年,未来根据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和开放的总体情况等综合因素再统筹研究。 同时,考虑到香港市场投资者按内地和香港税收安排或其他税收协定申请免税待遇程序复杂,耗时较长,为减轻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执行成本,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买卖A股的差价暂免征收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