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紫露凝香 于 2014-5-17 19:16 编辑
人死后、“做五七、七七”等。这是旧时汉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各地。但在我宜兴地区,普遍流行做五七。无论他(她)的身份如何,他们的子女绝大多数,都要为亡灵做五七。 这一风俗大约在佛教传至东汉后到南北朝这段时期内形成,从唐初起突破信众范围,走向世俗化。为何要规定“七”为忌日?谓人生有六道流转,在一个人死此生彼之间,有一个“中阴身”阶段,如童子形,在阴间寻求生缘,以七日为一期;若七日终,仍未寻到生缘,则可以更续七日,到第七个七日终,必生一处(见《瑜珈论》)。所以在这七七四十九天中,必须逢七举行超度、祭奠。这种由佛教“生缘说”催生的做七习俗之所以在南北朝时形成,自然应视作当时佛教盛行的产物。
也有人认为做七习俗本于道教。从该俗的实践看,做七既请僧众诵经,也请道士诵经,而民间关于做七由来的种种解释,多与道教的地狱结构及功能的宣传相吻合。 还有人认为做七习俗源自先秦时代的“魂魄聚散说”:人之初生,以七日为腊,一腊而一魄成,故人生四十九日而七魄全;死以七日为忌,一忌而一魄散,故人死四十九日而七魄散,做七的意义就是祭送死者。此外如天以阴阳二气及金、木、水、火、土五行演生万物,谓“七政”,人得阴阳、五常而有“七情”,故天之道惟七,人之气亦惟七;以及《易·系·复》曰“七日来复”,《礼记·檀弓上》日“水浆不入口者七日”,都是本此道理而来,也都是后世做七习俗的信仰内涵所在。
人死后,从断气的那一刻起算、家里孝子儿媳妇于 “头七” 起即设立灵座,早晚供祭,哭拜,每隔七日作一次设斋祭,依次至“五七”三十五日除灵止。每做七,复有撞七之说、是指对活人有用。它还有一套谚语:头七撞七,死鬼打头回家叫屈;二七撞七,灵堂供俸在隔壁,(不能同活的人在一起);三七撞七,女儿大吉 (诸事顺利);四七撞七,丧家的墙壁坍突,(要倒墙了);五七撞七,儿孙发迹(要发家了)。至第五个七天,必须请僧人或道士,亦有在家居士来诵经拜忏。 佛道两教认为,除罪大恶极的立即下地狱,善功极多的人立即升天,灵魂一般并不能够马上转生。没有转生的亡灵不是鬼,是在死后至转生过程中的一种身体, 等待转生机缘的成熟。所以,人死之后七个七期中,孝属或亲友如果能请僧人来,为他做些佛事,亡者即可因此而投生到更好的去处。所以,佛教主张超度亡灵最好是在七七期中。如果过了七七期之后,亡灵托生的类别已成定案,再做佛事,就只能增加他的福分,却不能改变他已托生的类别了。如果一个人,生前作恶很多,注定来生要托生畜类,当他死后的七七期中,如果有孝属亲友为他大做佛事,使他听到出家人诵经,当下忏悔,立意向善,他就可以免去做畜牲,而重生为人。 这天必须由外嫁女回来,及其费用完全由外嫁女负担,如果死者没有外嫁女,就由侄女或侄孙女来做。也有以第三个七天来做的,俗称做“三七”。 做七除诵经拜忏外,还得为死者用花纸“扎亭”即纸屋,梵烧也叫化库给他(她)。纸屋的厅院阳台,屋内一切日用摆设、皆以花纸制成。从传统的衣、橱、枱凳到现代手机、电视、汽車等衣食住行所有器具,应有就有。化库的亊项主冢也应要到场协助。 那天,家里孝子,主要是儿子儿媳、女儿女婿、侄女侄女婿,往下的直系孝属都应无条件的到场。但现在是金钱挂帅、生活快节奏、工作高压力很难做到全方位到场。只能祭奠仪式性、孝属代表性而已。 在“佛事”道场举法中,孝属应沫手点香、叩拜、持斋。同时,佛事结朿化库时,主冢“班头”也有佛事“班头”为“新屋”“抛粮”抛粮时须先抛四方面头。班头会振振有词地说:“一个面头抛到东保佑子孙代代红………”这样四方抛完,紧接四方再抛糕粽团圆、糖果花生等类祭食品。然后孝属们须手拿洗脸盆、茶杯碗等一边敲打而绕“屋”三匝后孝子点火化库(纸屋、装有锡泊的钱袋)。 这天还要脱孝;即在化库时子女们便将白扎头,白鞋随之梵化。 “做七”是通过这一形式既对亡者情爱的追思、寄托着一种美好向往。更是一种孝亲的表现。同时又是为活人祈祷,对生者心灵上,受到伤痛的一次最好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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