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涛燕 发表于 2014-1-10 13:11 老伴儿子在北京!儿子老丈母也在北京。邀我们去玩。零六年在北京玩了二十天,但还没最后决定。
桑梓 发表于 2014-1-10 15:25 如果以外表取人,那么外表难看了呢?老了呢?爱情应该是没有条件的。
红霜叶 发表于 2014-1-10 16:19 情感小说就是写起来伤神,读起来感人。
子敬 发表于 2014-1-10 17:04 谢谢!咱俩友谊深厚,勿需客气了!
荷塘芬芳 发表于 2014-1-10 18:36 构思新颖独特!结果真让人高兴。圆满的大结局!有情人总成眷属!结尾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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