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爱老人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搜索
查看: 1214|回复: 12

如何喝汤才养生 要注意喝汤事又七个误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1-21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何喝汤才养生 要注意喝汤事又七个误区

广东人都喜欢喝汤,很多人也都知道喝汤对身体是很有好处的,可是喝汤的误区大家知道吗?怎样喝才是真的养生?怎样喝却对身体有害呢?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误区一、汤泡饭

  我们咀嚼食物,不但要将食物嚼碎后便于咽下,更重要的是要由唾液把食物湿润,而唾液是不断咀嚼食物产生的,唾液中有许多消化酶,能帮助消化和吸收,对健康十分有益。而汤泡饭由于将饭泡软了,就算不咀嚼也不会影响吞咽,所以吃进去的食物往往还没经过唾液的消化过程就进入胃了,这就给胃的消化增加了负担,日子一久,就容易导致胃部不适。

  误区二、喝汤不吃“渣”

  有人做过试验,用鱼、鸡、牛肉等不同含高蛋白质原料的食品煮6小时后,看上去汤已很浓,但蛋白质的溶出率只有6%-15%,还有85%以上的蛋白质仍留在“渣”中。也就是说,无论煲汤的时间有多长,肉类的营养也不能完成溶解在汤里。所以喝汤后还要吃适量的肉。

  误区三、不要经常喝热汤

  刚煲好的汤往往很烫,而很多人却偏偏喜欢喝这种很烫的汤,认为喝进去更暖胃暖身。其实,人的口腔、食道、胃黏膜最高只能忍受60度的温度,超过此温度则会造成黏膜烫伤甚至消化道黏膜恶变,因此50度以下的汤更适宜。

  误区四、饭后才喝汤

  这是一种有损健康的吃法。因为最后喝下的汤会把原来已被消化液混合得很好的食糜稀释,势必影响食物的消化吸收。正确的吃法是饭前先喝几口汤,将口腔、食道先润滑一下,以减少干硬食品对消化道黏膜的不良刺激,并促进消化腺分泌,起到开胃的作用。

  误区五、爱喝“独味汤”

  每种食品所含的营养素都是不全面的,即使是鲜味极佳的富含氨基酸的“浓汤”,仍会缺少若干人体不能自行合成的“必需氨基酸”、多种矿物质和维生素。因此,提倡用几种动物与植物性食品混合煮汤,不但可使鲜味互相叠加,也使营养更全面。

  
  误区六、煲汤越久越好

  一些地区有煲“老火汤”的习惯,认为汤煲得越久越够火候,营养也越好。所以,“老火汤”往往一煲就几个小时。经过长时间的煲煮,许多营养素遭到破坏,煲的时间越长,蛋白质变性越厉害,维生素被破坏得越多。老火汤仅含有极少量的蛋白质溶出物、糖分和矿物质,只能说比白开水多一点点营养。煲老火汤时间不宜过长,一般以2小时以内为宜。

  有些食物煲汤的时间甚至需要更短。比如鱼汤,鱼肉比较细嫩,煲汤时间不宜过长,只要汤烧到发白就可以了,再继续炖不但营养会被破坏,鱼肉也会变老、变粗,口味不佳。有些人喜欢在汤里放人参等滋补药材,由于参类含有人参皂甙,煮的过久就会分解,失去补益价值,所以这种情况下,煲汤的最佳时间是40分钟。最后,如果汤里要放蔬菜,必须等汤煲好以后随放随吃,以减少维生素损失。

  误区七、浓汤才是最好的

  猪骨、鸡肉、鸭肉等肉类食品经水煮后,能释放出肌肽、嘌呤碱和氨基酸等物质,这些总称为“含氮浸出物”。很显然,越美味的汤,含氮浸出物越多,包括“嘌呤”等就越多,而长期摄入过多的“嘌呤”可导致高尿酸血症,后者是引起痛风病的罪魁祸首。

  并非人人都能喝这些美味的老火汤,像痛风病人、糖尿病患者,因为嘌呤等含氮浸出物都要经过肝脏的加工而变成尿酸经肾脏排出体外,因而过多的“嘌呤”加重肝和肾脏的负担。汤的鲜美还与汤中浸出的油脂和糖分有关,这些都不利于糖尿病病情控制。
发表于 2013-11-21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好介绍!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1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蒲公英 发表于 2013-11-21 10:08
学习好介绍!

谢谢您的惠顾!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1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蜀山草民 发表于 2013-11-21 10:34
喝汤的奥妙,谢谢介绍。

谢谢您的惠顾!
发表于 2013-11-21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介绍!分享了!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1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瑢芳田智 发表于 2013-11-21 10:54
谢谢介绍!分享了!

谢谢您的惠顾!
真诚永恒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3-11-21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1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真诚永恒 发表于 2013-11-21 11:40
哦,我知道了!原来喝汤还有那么多学问,谢谢您的介绍!

喝汤也有学问!
真诚永恒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3-11-21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荷塘芬芳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3-11-21 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下一页 发布主题 快速回复

手机版|公众号|小黑屋|可爱老人网

GMT+8, 2024-11-29 01:28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