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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还在吐槽学英语的麻烦,现在问题解决了:不会外语连做个贼都不行。网摘如下:
“一名劫匪在美国首都华盛顿两次试图抢劫银行都不成功,因为他英语太差,写勒索字条时不会拼写钱字(“Money”),又不会说,导致银行出纳莫名其妙,表示无法提供帮助。这名劫匪两次企图打劫均未得手,并很快被抓。
劫匪名叫费尔维尔(Maurice Fearwell),被指控试图抢劫银行:第一次是当地时间4月1日11点25分在K街1200街区的美国太阳信托银行,第二次是11点42分在K街900街区的美国银行。
报道称,多数银行劫匪都是用字条,而不是拿枪要钱。但勒索字条必须明白易懂。法庭文件显示,费尔维尔交给太阳信托银行的字条写着“100、50、20和10”这些数字。
而那名男子除了将“Money”说错之外,不会说别的词。”
饭后茶余笑料而已。估计此人尚在“病中”,家乡话叫做“有病"。也算是花花世界里的一朵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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