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书香 于 2012-6-1 22:14 编辑 <br /><br /> 如此法官 第二个老婆与我离婚(见《婚变之四——同床异梦》一文)我看到一个法官丑陋的嘴脸,给我心目中法官的形象蒙上一层阴影。 接到法庭(注意不是法院)电话通知,要我去法庭拿传票。 我第一次见到了这位杨法官(我也许抬举了他——可能他充其量也只是一个审判员)。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好象“被 告”全不是好人。他把《离婚诉讼状》交给我,让我看了一遍,问:“你的意见如何?”我说:“我得考虑考虑。”,他说:“你走吧,开庭时间等通知。” 我把情况和家里人讲了,当校长的妹夫很上心:他把他的老同学、他聘的学校法律顾问介绍给我当辩护律师。律师没急着向我了解案子有关细节,倒是让我妹夫办一桌酒席——宴请庭长,先疏通一下关节;还特别叮嘱:一定要找一个漂亮点的女人来,到时要给庭长当舞伴(不说自明:饭后要跳舞)。对我这个单纯的人就很疑惑:律师打官司不是靠事实、告辩才取胜,而是靠后门、靠关系、靠美酒、女人。赴宴时我先矮了一截——咱“不是”有理,而“是”靠有根、求门子。 庭长、律师、女伴舞都到了,开餐。庭长心思不在案子上,交杯中才草草问几句。我也不敢多讲——也许妹夫都与律师说清了?律师也向庭长讲明了?庭长没给打保票,只是说:“这案子不一定由我处理。我看谁管这案子,我会通通气。”我情绪低落,吃不下,自己草草吃了些饭告辞回家,请妹夫全权处理了,陪他们舞吧。 事后事实是:妹夫钱花了,庭长、律师白吃、白喝一顿;白玩了一宿。 第二天杨法官就叫我去,说:“听说你找庭长了,这案子他不能先定框框。不过还得照应啊……你考虑好没有?”我说:“考虑好了,不同意离。”我看到杨法官不快的神色。我问何时开庭。他说:“着什么急?法庭也不是给你一个人开的,”指着桌上堆放的卷宗“我手里好多案子,得一个一个处理吧。” 后来我才知道,法官们之间有个默契:别人办的案子不过问、不掺合、不越界;当然自己办的案子别人也不要插手——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自己耕耘,自己收获。我是犯了规,让庭长吃喝玩了,还要买好。他心中能舒服吗?我这是“贿赂”,是理亏 两天后, 法官又约见,我本以为民事法庭首先做的应是调解,可杨法官看来是希望我早点同意离婚,他说:“你不同意离,我可要判了,到时候房子你也不一定能保住。”听出的点威胁味道。 开庭前,我去老婆单位,接她回家。她全躲着不见。 我心全凉了。杨法官又找我去,问的还是同一问题,我回答:“我心冷了,同意离。”杨法官露出笑容:“离吧!我看没必要维持了,过不好。” 从发传标票到开庭历经20 多天,杨法官传我5、6 次。好在法庭就在我家楼下,来去很方便,可我就不愿看他的兴灾乐祸的样子——我的命运在他手中揑着。 开庭的一幕更是让我一生难以忘怀。杨法官科的卑劣表演,简直是亵渎法庭、亵渎法律!! 法庭是一间大房间,门上着锁,我们( 我和她)只好在走廊里头等,我不时地向杨法官的办公室窥探,见他还在喝茶。杨喝足了茶,掏出钥匙开了门,我看到了决定我后半生的法庭的真面貌。就象天主教堂的布局:从门进去就是几排长椅——旁听席;前面是两个小桌、椅子,不用说是给原告和被告设的。最前面是高出二尺的一个讲台(或称主席台、审判台),杨法官要坐在上面中间的位置上,又来了一他女孩 上了台,她是作笔录的文书。整个就象一个会场(我心中暗想:法庭平时会也在这里吧?打住,还有这个閒心!)在主席台正中的墙上挂着我国法庭的标志——天平和国旗,还显出一些庄严:这里是法庭。 不要认为你能想出了开庭的场面。没有旁听,没有陪审团,没开庭前的起立。台上两人已经交代,台下是我妹妹、妹夫和“我的”律师,她家是她大弟。我和她也没坐原告和被告席。都和家人坐在一起。 首先杨法官宣布开庭,宣读了法庭纪律(他轻车熟路象玩似的),接着宣读了《起诉讼状》,下面就是个人申诉(事先我做了充分准备——写了十几页纸的《申诉书》,也递交给法庭做备案)。我站起要宣读自己的《申诉书》,被杨法官制止了,他说:“我都看过了,不用重复。”重复?对方没听过我的申诉呀!这样我的申诉权力,在法庭上被剥夺了。 对方表示没有新的申诉,程序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那时法官还没有现在这样的法官服,还是穿的象军装那样的制服、戴大盖帽。刚开庭杨法官还衣着正统,到“法庭辩论”时,他摘掉帽子,敞开了怀,没坚持多久,他又脱掉衣服,披在肩上。严肃的法庭成了他的自由场所:他一会儿吸烟,一会站起踱步。 说到存款,对方说根本没有,我要算账:我们的收入、开销、节余等,法官拦住:“不要算了,谁提出谁举证!你说有,就拿出在什么银行?存款人是谁?存款额是多少……”我无奈,过去没长心眼,不设防,完全相信老婆。 说到金银首饰,对方说没有,我就把她疏忽,丢在家是的首饰盒和发票拿出,对方傻眼了,法官出来解围:“不足为证:谁知你是不是从亲朋处拿来的?” 说到房子,房子作价20万元,谁要房子,谁付给对方10 万元。我申辩:“房子是花3万元买的。”法官说:“房子作价是由公证部门定的。你说3万就3万?我给你3 万你卖给我吗?”好一副无赖的口吻,竟出自正坐在主审位置的法官。 开庭期间,杨法官还披着衣服走出法庭两次,我要向法庭申诉的,法官不在场听,他如何正确、公平判案?!难道开庭就是让原、被告象在马路上争吵一样的发泄?法庭的庄严、被他亵渎得肮脏污秽。我不再辩了, 没用!结论早已确定,申辩是徒劳! 告诉大家,“我”的辩护律师没开过口,没为我辩护一句。这也是罕见!谁让我没花一文钱呢。 第二天我去取《判决书》,悲愤地在上面签了字。老杨还摇着头笑着说:“高级知识分子,不懂法……”我听出:说我不懂法,是说我不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他这个懂法的忽悠。我匆匆离开,不愿再见到他的丑陋嘴脸。 过了一段时间,我家楼下的法庭撤消了,办成幼儿园。老杨不知又高升到何处去忽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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