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文字虫 于 2024-5-28 20:35 编辑
【那年那事儿】 明清朝4次修冀州城记
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公元前201年建县,距今(2024年)已经2225年。历史上,曾经大部分时间是州(作者注:相当于现在的省)、国、郡(作者注:相当于现在的地市),民国后是县、市、区。 《易经》载:“王公设险,以守其国,设险之要,首在城池。”古时,城池的作用是很重要的,为一地之“经久计也”“民之生死聚散皆系于城”。依靠它“御暴、御水患保民”。 冀州城最早建于汉高祖6年(公元前201年)。民国27年(1938年)抗日战争时被拆毁其上部,到1953年,仅存4个城门洞,城墙仅留下半截墙基。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城门洞消失,城墙削为平地。
两千多年间,官府数十次修建冀州城,其中,明、清朝时,留有4通《修城碑记》,刊载了当时修城情况。 明朝成化十八年(1482年)《修城碑记》。该年时任知州李德美(进士)主持重修了冀州城及西门。 明嘉靖版《冀州志》卷一载:当时的冀州,是“筑土为城”“每雨急、水溢,则城为所浸久圮(作者注:坍塌)”。 明成化十八年(1482年)“夏六月,雨水大”“滹沱河溃溢,挟漳河南注,冲毁冀州城”:城墙“坏一千二百余丈”“西门”也坏。 知州李德美“尤急”,紧急呼喊下属,“督促民力”到抢险第一线,他自己“露顶跣足(作者注:头发散乱,打着赤脚)”亲自参加,“复土、下坠石”等,3天后,终于使水退去。然后,组织了修复冀州城及西门。 知州李德美把城“修牢”“非直为水患计也”,而且解决了“水患久”问题,还能“防险”“城盛民也然”。人们赞曰:“能卫民生,捍民患,李侯(德美)也”。 明朝弘治二年(1489年)《修城碑记》。弘治元年(1488年),冀州“州库”被“盗窃”。时城“倾圮(作者注:毁坏)殊甚”。上级真定府张太守前往,指示知州罗纯正主持修了冀州内城及门;二年(1489年)新任知州黄钊“踵而葺(作者注:修)之,始底厥绩(作者注:卓越的业绩)”,立《修城碑记》。 这次修城,动用了除去冀州外,还有“南宫等四县(作者注:枣强、武邑、新河、衡水)丁夫”。 这次修城,把原有的“方二十有四里”,改为“方为里十四,高为尺二十”。修的城门“南、西、北”“三门极壮伟”。 明朝嘉靖二十一年 (1542年)《修城碑记》。该年新任知州赵迎(进士),“甫(作者注:刚刚,才)下车,“以武备莫要于城池”“遂集议鸠工(作者注:聚集工匠)”修城。 当时,冀州城“岁久堙圮(作者注:毁坏),弗堪保障”。赵迎组织“同僚佐耆民(作者注:有一定声望的老年人)”,研究确定工程奖励办法,加快了工期。修城从“五月中”开始,“七月初遂毕”“逾月而告成”。 新城“改门开创敌楼,三方(门)对峙”“巍然动观矣”,如“金汤磐石之固”。 人们赞誉赵迎:“抚之以仁,摩之以义。仁则足以得民心,义则足以作民气。心得,斯令易从;气作,斯事易举”。 清朝顺治十四年(1657年)《修城碑记》。该年知州陈嘉会组织耆老、同官、绅衿(作者注:泛指地方上体面的人)多人,反复认真地谋划,“重修”了冀州城;十五年(1658年)“重修”了“四门”,并且亲手写碑文,立了《重修城垣(作者注:城墙)楼台碑记》。 清朝顺治十一年(1654年),冀州域内,滹沱河与漳河水“会发”“平地巨浸丈余”,致使城墙“坍塌者十之八九”、城门楼“倾”,“城旷废”。 知州陈嘉会除去申请上级支援外,带动“同官”捐“俸”,动员“绅士”集资,解决了资金问题。绅衿还主动捐献“砖、灰”等物资。在“集夫鸠工”实施工程中,强调“合作”和质量。经过一年多努力“筑毕”,使冀州城“焕然重新焉”。
(据明和清《冀州志》编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