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或转发各种谣言、在网络上肆意谩骂侮辱、发布恐怖或色情图片、网络欺诈、盗用他人账号……互联网上,这样一些不文明现象频频出现。 在网络这个虚拟的社会,讲文明是每个网民需要践行的准则,你的每一次转发、每一条评论,都不仅仅是个人行为,也是构筑文明和谐网络环境的基石。 不文明行为:谣言肆虐 谣言经过无数次转发,波及范围越来越大 “昨天下午,××区××小学门口出现人贩子,他先故意撞倒学生,然后称要将其带往医院,幸亏教师及时发现……”不久前,这样一则消息在微信朋友圈里疯狂转发,造成了很多家长的担心和恐慌。“当时一看到这条消息,我马上就给孩子班主任打电话。老师说,学校已调查过,那几天,根本就没有学生在学校门口被撞倒送去医院,更没有被人贩子拐骗的。听到这,我悬着的心才算放下来。”一位家长说。 其实,不只是××区××小学,同一个时间段内,相同的“事件”出现在了全国各地多个城市的多所小学门口,消息内容全都一样,就是学校名字不同。 类似这样的谣言在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上还有很多。比如,“长期便秘是肠癌的先兆”“自来水蒸煮食用会致癌”“高铁辐射严重,未婚女性少坐”“可乐加牛奶易致胃结石”“晚间运动等于自损寿命”等。不少网民不明真相,以为这一篇篇“分析独到”的文章都是灵丹妙药,本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大家相互告知提高警惕没什么不好”的信念,纷纷转发给亲朋好友。无数次的转发、再转发,谣言所波及的范围也越来越大。 点评:别成谣言扩音器 “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渠道通畅,传播速度快,并具有私密性,这使得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让它们成了谣言的温床。与此同时,很多网民对谣言的鉴别能力较弱,容易误信,再加上缺乏独立判断,而且习惯盲从,谣言又被误传,导致迅速扩散。”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秘书长祝华新说。 治理网络谣言,网民应掌握些甄别谣言的基本方法,对于一些无法确认的信息,可先上网搜索官方信息,以辨别真伪,不要贸然转发,以避免自己成为谣言的“扩音器”;在转发之前,要想一想会不会构成对他人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的侵犯。 门户网站在转载传统媒体新闻时,往往自拟标题,为吸引眼球而断章取义。治理“标题党”,需提高网站“小编”的专业性和政策分寸感、社会责任感。 此外,论坛、微博、微信等公共社交平台都需努力。但微信与微博,在信息甄别机制上有些差异。微博属于公众意见平台,在网民的质疑和寻觅中,不实信息会被真实信息所取代。而微信属于同学、同事等私人小众圈,不实信息和偏执意见不容易受到质疑和制衡。往往在微博平台上已经得到澄清的消息,在微信群里还在疯传。所以,当前网络谣言治理的重点应在微信,一个是微信群,跨群传播;一个是微信公众账号。 不文明行为:语言暴力 意见不合就恶语相加,网络成为某些网民负面情绪的垃圾箱 在北京市某社区街道办工作的王亮,喜欢在工作之余玩一种在线纸牌游戏。他说在游戏中同陌生人一同娱乐,让自己感到很放松。可是,最近一段时间他开始感到很不愉快。“游戏界面的右下角有一个发言框,每当有人出错牌,就会出现其他玩家肆意的谩骂话语,看到这些,原本挺好的心情一下子就没了。” 正在北京读大学的程东关注时政,喜欢在微博上发表看法,但他也有不少烦恼,“有些网友经常在评论中对我的观点大加指责,一些用语不堪入目。你不同意我的观点很正常,但一定要使用这么侮辱人的词语吗?我理解很多人喜欢在网上宣泄情绪,但怎么可以如此肆无忌惮?虚拟世界也该有底线吧?” 如今,无论是打开明星的贴吧微博,还是浏览时事热点的网友留言,随处可见“脑残!”“变态!”“去死!”之类的辱骂语言,这类评论没有提出与事件相关的论点,更无逻辑可言。 点评:表达情绪别过分 有专家表示,一些网民没有能力把事情说清楚,或由于所掌握的信息量无法把事情分析透彻时,便通过语言暴力来表达情绪。另一方面,网民在现实生活中遇到挫折时,这种挫折感所产生的攻击动机便促使他们在网上施加语言暴力。网络形成的公共领域,也就被当成了网民情绪的释放场所。此外,中国目前缺少对互联网进行管理约束的法律,也是网络语言暴力与日俱增的一大原因。 “互联网有情绪宣泄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属于社会的减压阀。但互联网不能成为网民负面情绪的垃圾箱,好勇斗狠,意见不合就势不两立,甚至‘微博约架’。我们只有一个互联网,互联网也是人们的意见共同体、情感共同体,我们希望网上的交流彼此尊重、彼此包容,避免网络言论撕裂社会,扩大政治分歧,加剧官民对立。”祝华新说。 不文明行为:网络侵权 发布或转发大量恐怖惊悚新闻、图片以及恐吓威胁性消息 在网络上,与谩骂同样令人反感和不舒服的是大量恐怖惊悚新闻、图片以及恐吓威胁性消息的发布或转发。 最近,北京白领张玲遇到一件烦心事。她和有着多年交情的一位好友吵翻了,因为无法忍受这位好友在微信里再三给自己发送带有“一定要转发,否则家人会有危险”的信息。张玲说:“每次这类信息,虽然没有回复也没有转发,但心里一直觉得非常别扭和不舒服。” 张玲的同事朋友也纷纷表示有相同经历,并且都对此很反感。“转还是不转,转的话怕对朋友不好;不转吧万一家人真有事呢?这种事情确实让人纠结。”张玲说。 如果张玲是因网而生的纠结,那么徐丽则算是因网而生的痛苦了。不久前,徐丽和同学一起出游,回来后将游玩时的照片发到网上,并因为好玩给照片命名为“某校第一美女”。没想到的是,随后无数网友在跟帖中对该“美女”作出评价,其中不乏很多恶意评论,还有一些人利用软件将照片中的徐丽进行了加工,配上侮辱性的文字,将合成的图片再发到网上。徐丽就这样被网络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她感到从未有过的压力,一段时间时常失眠。 点评:网络发声要守法 “网络环境下的侵权行为与传统的侵权行为相比,产生影响的范围更大,它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更严重的是造成精神损害。”祝华新说。 网络侵权方面,一是版权问题。从版权入手,发动传统媒体等权利人参与互联网治理,可扩大政府管理网络的群众基础。 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剑网”行动中,资讯App“今日头条”因采集传统媒体的内容,涉嫌侵权,遭遇传统媒体的群起而攻。先授权后转载,转载必须付费,呼声强烈。 二是侵犯公民隐私和人格,互联网成了伤害人际关系的利刃。包括在网络反腐举报中,误伤无辜,侵犯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的案例也时有发生。这就需要正确认识网络表达权,就像在现实生活中发言一样,网络发声也要恪守法律、公序良俗的边界。 网上的谬误言论,由于互联网病毒式的传播,往往危害更为严重。网民不是法外之民,网民首先是公民,必须接受法律和社会伦理的约束,越界的就得接受法律的惩处。 《 人民日报 》( 2014年08月03日 08 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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