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冀” “冀”字是我们河北省的简称,我的家乡又是“冀县”、“冀州市”,因此,对于“冀”字,我进行了较认真地研究。 对于“冀”,《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希望;希图”;“河北的别称”;“姓”。《辞海》解释为“希望”;“犹(作者注:如同)‘记’”;“古九州之一”;“古国名。在今山西河津”;“河北省的简称”;“姓”。《辞源》解释与《辞海》基本一样。 作为“九州”之一的地名,对于“冀”字,有以下5 种解释。1、《释名. 释州国》云:“冀州亦取地以为名也。”《禹贡辨》对此解释:“晋地有冀,秦地有雍,冀、雍以地名州”。据考证,古冀州境内的晋国西南部有一个叫“冀”的国家,在今山西河津县。故取这个国家“冀”的名称为州的命名。2、《尔雅. 释地篇》云:“两河间曰冀”,“两河间”,指的是清河(古济水)和西河(古黄河)之间的地带。3、《周礼.职方》云:“河内曰冀州”。 河内是指黄河以北的地区。4、《说文解字.北部》中说:“冀,北方州也”。“北方名冀,而因其以名其州也”。5、《说文解字》的作者许慎云:“冀”,“假借为望也,幸也。”把“希望、寄托”涵义作为州的命名。《元包命》云:“冀地有险易,帝王所都,乱则冀治,弱则冀强,荒则冀丰,故曰冀州。” 早在4000多年前,中华民族的共同祖先轩辕氏黄帝征服蚩尤、炎帝之后,定居中原,依山川大势,“割地布九州”。冀为九州之一,并居九州之首,称谓冀州。 冀州的疆域,在不同时代,大不一样,呈逐渐缩小态势。 《辞海》、《辞源》注明:古时,冀州的疆域,“指今山西和陕西间黄河以东、河南和山西间黄河以北、山东西北和河北东南部地区、辽宁西部”。《书集传》云:“兖河之西,雍河之东,豫河之北”。汉武帝(前140—前87年)时,“辖境相当于今河北中南部、山东西端和河南北端”。东汉时公元191年,冀州领9个郡、100余个侯国(县)。唐朝时621年,冀州领信都、堂阳、南宫、枣强、武邑、衡水、阜城、武强和蓚9个县。清朝雍正二年(1724年),冀州升为直隶州时,“辖今冀县、衡水、武邑、枣强、南宫、新河等6个县”。1913年,改原冀州的信都县为冀县。至今,再没有下辖,就是一个县级的规模。1993年,经国务院批准,冀县“撤县建市”,称谓冀州市。 今冀州市是一个县级市,在石家庄东南方向120公里、衡水市南边25公里处。面积918平方公里,人口36万多。 早在三国黄初二年(221年),州治移到今冀州市。冀州市历史上多年是州(相当于今省)、郡(相当于今地、市)和县的所在地。 (写于200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