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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辩同"辨":
不少人把辩经单纯理解为辩论经文,这是和辩经的起源有关.殊不知,隨着应用的逐步演变,辩逐渐与辨靠拢,甚至合二而一了,不过我这里说“合二而一”是单指辩经而言。即辨别经文理介的是非对错,当然更重要的是辩证地理解经文!视觉、嗅觉、味觉、触摸等方式感知、来分辨。同时用言语来解释、说明问题,就是辩论。合起来统称辩经!例如“太阳离地球远?”...... 又如佛说:“亲近智者,远离愚痴,是为最吉祥!!”你怎么理介? 佛言,绝非叫你“远离愚痴”.如果真地叫你远离,这不是和佛说:“普渡众生”发生矛盾了? 所以通过辩经,我们应该被对方打破不该有的错见而狂喜...
“本师释迦牟尼曾与外道师辩论多次而胜利,才令佛教光大发扬,取得外道信众之信服而投向佛法﹔我国唐朝高僧玄奘大师(即唐三藏法师)远赴印度,亦曾与教内僧众辩经而获胜,取得印度各派僧众的敬重。佛陀亦亲口开示过,鼓励信众不要盲从,要考验佛语,如试金一样,在知道(而不是盲目地相信)其为正确后方接纳奉行。”
随着佛教传入雪域,在西藏形成的各个教派中纷纷效仿使用,不过当时只作为辩论胜负的手段,尚未把它系统化和规范化,形成考试制度。宗喀巴大师对恰巴桑曲创立的辩经理论和制度,取舍、增补适合格鲁派学僧辩经的新内容,逐步形成格鲁派的辩经制度。辩经逻辑举例如下:
1.「天空是不是一定是蓝色的?」
2.「先有儿子还是先有爸爸?」
3.「柱子是不是昨天的柱子?」
4.「请问你的心在哪里?」..... 所从辩经不管哪个教派的,不辩的话,你每天就背不好书.
这就是说:佛经越辩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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