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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唠家常] 【67】退休殇感★心思絮语(散文随笔系列六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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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8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7退休殇感★心思絮语(散文随笔系列六七篇)--
                                  作者///桂西老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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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退休的光景里,才知道那些曾经创痕过往,在心思絮语里,形成一行行象形文字所组成的斑痕韵味,变成时光匆匆所构成的88节多彩与无奈相互感叹的的文字……真实叙说了我心地上万般情怀和絮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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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已经真实指出退休人员的基本权利,共同“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金和其他待遇”。这一群体都是改革开发的直接实践人和参与者,更是改革开放的辛劳人员,作为党和政府的管理机关还需要另行政策来划分年限来割裂抛弃剥夺2014年国庆前退休群体的基本其他待遇了吗?给少数退休人增加调整养老金,排除剥夺多数人的待遇居心何在?改革的最终目的也体现在哪一个地方和人群?难道国务院不就是依照法规来制定政策使这一群体共同得到参与养老保险改革的调整的吗?!既然2014年国庆前退休的人员不算为划归并轨“养老保险改革人员”,坚决不给进行养老金年限高套计算调整待遇,又何必这样让我们这一群体的人员来这样当陪忖而遭受巨大欺骗和打击,不如把我们退返回原来正常退休行列,按照之前的享受待遇与在职人员一起算计退休后所得到那一点的比例待遇。第二,都是一群规划养金改革系列人员,没有哪一条法规与政策说不准“2014年国庆前退休的人员参与这次养老金套该调整待遇”的文字规定。划为老人行列的这批人真的很悲哀,很创痕……是广西分流改革的最大牺牲品。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有十二条规定,都没有这么一个说法的。基本原则第四点明确指出“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立足增量改革,实行平稳过渡。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通过执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从2014年10/1日起实施到2024年。反之,这就是一种歧视行为和做法……全国的机关事业人员不管是什么时期退休的,都是一个整体[块]共同进入[并轨]到“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改革行列,都是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群体人员,都有共同参加各项养老金项目调整提高的权利。文件根本没有划这个界限的提法,更没有说在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人所领取的养老金为“临时养老金”的规定,来重新划分前后让那些原来在职时按在职工龄[作]年限[8/10/15/15年]享受高一级别待遇的退休人重新调整计算给予提高待遇。把2014年国庆前退休了一起加入并轨的群体人员作为垃圾抛弃,不给予一起调整,这能够说就是这合法合规合理吗?


 楼主| 发表于 2021-11-17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曾用心呵护过一朵繁花,一天又一天,不知今年日,它是否凋零,若是没有,是否该凋零。毕竟这万物生生不息,草长莺飞,花谢花飞,从来不是我所能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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