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遨翔天地间 于 2020-11-14 19:44 编辑
河南省新乡石婆固镇近日向全镇民众发出公开信,信中明确了宅基地收取对象、“一户一宅”的认定标准、收取标准、缴费主体、收取方式、使用范围等内容。 石婆固镇“一户一宅”的认定标准为: 1、农户只有1个子女的,认定为一户。 2、农户有2个以上子女,但只有一个儿子的,认定为一户。 3、农户有2个以上儿子,父母随其中一个儿子居住的,认定为一户,其他儿子待年满18周岁后可认定为一户。 4、一户村民虽然有两处或两处以上宅基地,但面积总和未超过167平方米的,认定为一宅。 5、对入驻新型农村社区,单体独户的认定为一宅,多层、高层单元户不认定为一宅。 6、新批划宅基地,必须按规定每处不得多于167平方米。 对“一户一宅”超出起征点面积的多出部分实行阶梯式计费,标准如下: (1)超出面积1-5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2.5元/平方米计费; (2)超出面积51-1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5元/平方米计费; (3)超出面积101-2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10元/平方米计费; (4)超出面积201-3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20元/平方米计费; 据传媒报导,如政府在全国推广向农村“ 宅基地” 使用者征税,将涉及超过五亿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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